實際、假設和範例 – 了解差異 - EB5Investors.com

實際、假設和範例——理解差異

凱特·卡爾梅科夫

尋求指定的區域中心必須確保向美國移民局提交可靠的申請,以避免延誤。特別是,區域中心必須了解可與 I-924 申請一起提交的項目類型之間的差異和重要性。具體來說,I-924 申請中的「假設」、「範例」和「實際」項目之間有什麼區別?這種區別可能有些模糊。了解這些術語的含義可以對區域中心申請所需文件的數量和類型以及適用的裁決標準產生重大影響。

假設項目是 I-924 申請中包含的尚未「準備就緒」的項目。假設的專案就是這樣的——一個可能會實現也可能不會實現的專案。當「一般預測」顯示假設計畫的商業計畫將創造就業機會時,美國移民局將授予區域中心稱號。假設的項目包含最少的所需資訊。當區域中心知道將來將在某個地理區域開發某種類型的項目(例如,在曼哈頓建造和經營一家酒店),但並非所有計劃都已最終確定時,就會使用此選項。也許酒店的旗幟可能會改變,或者該項目可能會改變曼哈頓的社區。透過這種選擇,區域中心必須提交商業計劃和經濟報告來支持該項目,但不需要許多其他輔助文件,例如產品、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和許可證。

第二種類型的應用程式是基於實際專案或「準備就緒」專案的應用程式。 「實際」申請包括具體的商業計劃和經濟分析、實際的資本投資結構(發行和輔助證券和公司文件)、承諾資本堆疊的其他資金的證據、可行性研究、許可證、許可證和其他文件,以支持專案的開工準備性質。換句話說,「實際」專案意味著一旦區域中心可以接受 EB-5 資金並且投資者可以提交 I-526 申請,該專案就會向前推進。然而,實際項目並沒有得到美國移民局的“預先批准”,因此,在投資者提交 I-526 申請之前,可以根據需要對商業計劃、經濟報告和發行文件進行小幅修改。

I-526 申請「樣本」是 I-526 申請中包含的未具名投資者的 I-924 申請「樣本」。在此處討論的所有 3 種類型的項目中,此類項目需要最多的文件。透過 I-526 申請“樣本”,區域中心為樣本投資者準備一份完整的 I-526 申請,包括所有項目相關文件。然後美國移民局“預先批准”項目材料。理論上,當I-924申請獲得批准並且投資者可以提交I-526申請時,唯一需要USCIS審查的文件是投資者的資金來源。雖然這種情況並不總是發生,而且美國移民局有時會重新審查項目材料,但它為區域中心提供了明顯的營銷優勢,可以告訴投資者他們的項目已獲得美國移民局的“預先批准” 。不幸的是,對任何文件的變更都會破壞範例狀態,因此文件需要是靜態的。

重點是選擇一個適合專案開發時間表的選項。未完全開發的項目應作為假設項目備案。可能需要更改位置、規模或範圍的項目應作為假設項目進行歸檔。開發時間表進一步推進且需要許可批准和可行性研究的項目應作為實際項目備案。最後,如果區域中心希望在實際專案上獲得行銷優勢,則應將其作為「範例」I-526 申請專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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