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國投資者的移民申請 I-29.6 表格的處理時間達到 61 至 526 個月; I-24.5 表格的 47.5 至 829,創業家要求取消永久居民身分條件的申請;以及I-52.5表格(區域中心指定申請)的98.5至924,投資者越來越多地轉向聯邦法院強制對其移民申請採取行動。
這些持續的過度處理延遲是不合理的,並且可能對等待 I-526、I-829 或 I-924 批准的人造成不利影響。因此,在移民申請處理嚴重積壓的情況下,提出履職令狀投訴可能是迫使移民局做出決定的最有效方法。
隨著有關履職令狀的所有資訊流傳,可能很難區分真相和謠言。以下是履行職責流程的概述,以幫助澄清問題:
1. 履行職責令是一項聯邦訴訟,旨在強制機構採取行動,而不是批准
履職令是向聯邦法院提起的法律訴訟,旨在迫使下級政府官員或機構履行職責。在 EB-5 的背景下,履行職責令被用來強迫 USCIS 採取行動並批准或拒絕移民申請。它並不尋求聯邦法官批准您的申請。
2. 在某些情況下,提交履行職責令並不是一個好主意
積壓國家: 截至2020年XNUMX月簽證 公告,中國積壓五年,優先權日為22年2015月15日,越南積壓三年,優先權日為2017年XNUMX月XNUMX日。
自 31 年 2020 月 526 日起,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建立了新的裁決程序,將優先處理可立即獲得或即將獲得簽證的 I-XNUMX 表格申請。這項新的裁決政策將導致來自中國和越南等超額認購國家(包括目前正在準備中的國家)的申請人的處理延遲。
如果您是面臨案件積壓的中國或越南公民,那麼無論如何,在案件積壓的情況下,支付律師費和提交履職令狀的申請費是沒有意義的。
即將老化的家屬: 根據《兒童身分保護法》(CSPA),在申請待處理期間年滿 21 歲的衍生受益人可以從其年齡中扣除申請待處理的時間,以保持根據基礎申請獲得福利的資格。
提交履職令狀可能會加速您的申請的裁決,從而導致衍生受益人面臨老化且不再有資格獲得福利的風險。
EB-5 專案的問題:EB-5 計畫可能會出現問題,例如資金來源或創造就業機會的實體問題。在這些情況下,最好等待裁決程序結束,以便解決任何問題。
3. 過去 526-3 年 I-4 申請的顯著減少並沒有轉化為更快的處理時間
歷史的 數據 USCIS公佈的數據顯示,I-526申請數量在過去幾年中顯著減少。 2017 年,USCIS 收到了12,165 份申請,而6,424 年為2018 份,4,194 年為2019 份。 USCIS 從21 年526 月至2020 月僅收到29.5 份新的I-61 申請。時間為5 個月至XNUMX 個月。我們目前面臨XNUMX年 處理時間 I-526 為 4 年,I-829 為 8 年,I-924 為 XNUMX 年以上。鑑於聯邦 法規 強制要求移民申請在180天內裁決!
此外,由於新的“簽證可用性”裁決程序,而不是 I-526 申請的“先進先出”,那些沒有面臨積壓的國家實際上應該看到加速裁決。然而,裁決時間仍在持續增加。
4. 履職令狀時間表 – 3 個月內裁決
何時提交履職令狀:目前,如果申請人的I-526 表格已等待超過18 個月,I-829 表格已等待超過12 個月,或其計畫範例表格I-924 已等待超過12 個月,申請人應強烈考慮申請履行職責令。
用盡行政補救措施:當您的申請正在等待處理時,用盡行政補救措施非常重要。提交履行職責令應該是申請人的最後手段。一旦提交令狀,重要的是要向聯邦法官表明申請人在提起訴訟之前首先透過「升級」請求聯繫了美國移民局、移民投資者計劃 (IPO) 以及美國移民局監察員。通常,您會收到政府機構的樣板回复,表明申請仍在處理中,並且申請仍在「正常」處理時間內 – 5 到 10 年,具體取決於申請。
沉降:在提交履職令狀並向適當的被告(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國土安全部、IPO 的董事)送達後,被告有 60 天的時間對訴訟作出回應。屆時,代表被告的美國檢察官可能會提出和解方案,並要求更多時間來裁決申請。總是有可能遇到美國檢察官的阻力,導致法庭聽證會和/或駁回動議。然而,美國律師通常不想花時間和費用來就此事提起訴訟。案件更有可能得到解決,並對相關申請做出某種裁決——無論是透過取證請求 (RFE)、批准或拒絕。一旦美國律師介入訴訟,裁決需要大約三個月的時間。
5. 擔心遭到報復
投資者可能擔心美國移民局因無理拖延而提起聯邦訴訟而遭到報復。首先,打擊報復是非法的。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回應方式是發出完全不符合事實的 RFE,申請人可能有理由對政府訴訟進行報復。然而,沒有理由相信美國移民局會對履行職責令進行報復,相信這種情況也不太可能發生。
6. 提交履行職責令並不一定會獲得批准
請記住,提交履職令狀會迫使 USCIS 採取行動,它不會要求法官批准您的申請,也不會尋求 USCIS 的批准。即使訴訟進入訴訟程序並且法官做出了對您有利的裁決,這也意味著移民局需要對您的申請做出裁決。申請可能會被批准、拒絕或受到 RFE 的約束。
當 USCIS 無理拖延履行職責時,履行職責令是 EB-5 社區可以依賴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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