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布了一項臨時最終規則,終止了外國公民就業許可文件(EAD)的自動延期。 包括EB-5投資者 以及其他及時申請續簽簽證的美國簽證持有者。
自動延期已於10月30日結束,可能導致就業許可失效。在此之前延期的許可證不受影響。
美國國土安全部表示,此次修改旨在加強對個人的審查和篩選,然後再延長工作許可有效期,減少無理或欺詐性申請,並有效地分配資源以支持國家安全和項目完整性。
雖然這項臨時最終規則立即生效,但國土安全部已在聯邦公報上公開徵求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12 月 1 日。
從現在起,EB-5投資者必須如何續簽其EAD卡
EB-5 律師 雷娜塔·杜阿爾特 注意到計劃持有EAD卡的人員 過渡到 EB-5 或其他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途徑必須開始評估其他方案。
「對他們來說,自動工作連續性的喪失意味著 I-765 表格裁決的任何延誤都可能導致就業中斷,甚至對於那些依靠 AOS 待決身份留在美國的人來說,還會導致身份維持中斷,」杜阿爾特說。
她補充說,一旦他們目前的EAD卡到期, 工作許可 除非新的 EAD 及時獲得批准,否則工作將停止,這意味著根據 EB-5 或 EB-2/EB-3 簽證申請身份調整的申請人必須為可能長達數月的就業中斷做好預算。
她表示:「參加學生或臨時工作計劃(F-1 OPT、J-1 實習生、L-1 配偶)的人員應在 EAD 到期前 180 天提前提交續簽申請,並準備備用身份方案,例如在 EB-5 申請待審期間保持 H-1B 或 E-2 身份。」
與其他需要工作許可 (EAD) 才能工作的美國簽證持有者一樣,EB-5 投資者必須在許可證到期前至少 180 天提交續簽申請,以保持其就業資格。
“簡而言之,這意味著所有持有EAD卡的人都需要在卡到期前180天提交續簽申請,不得晚於此。” 查爾斯·庫克 庫克·巴克斯特表示:“即便如此,提起強制令訴訟可能也是確保繼續享有就業資格的必要手段。”
WR Immigration 告知客戶,雇主必須在員工的 EAD 卡到期前重新核實員工的授權,以避免受到處罰。
“雇主更應該密切關注非公民工作許可的到期情況,如果員工無法提供持續工作許可的證明,則應採取適當的就業措施。”
美國移民界提醒民眾注意潛在的延誤
國土安全部承認,延遲這項程序會增加美國簽證持有者在續簽工作許可時就業授權失效的風險。
移民專業人士和組織警告說,鑑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目前積壓了大量美國簽證申請,該規則本身可能會造成延誤。
美國移民委員會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表示:“這意味著,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需要數月時間才能處理續簽申請,成千上萬的合法工人可能會失去工作。雇主將失去員工,家庭將失去收入,而我們本已停滯不前的經濟將遭受又一次打擊。”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執行董事本·約翰遜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表示,“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資金不足或人員配備不足,申請續簽有效工作許可的人經常面臨長達數月的審批延誤。”
傑克遜劉易斯律師事務所在給客戶的通知中表示:“由於 EAD 處理時間的不可預測的波動,以及大多數就業許可類別中加急處理或快速審查的可用性有限,即使是儘早提交 EAD 續簽申請的外國公民,也可能出現就業許可暫時失效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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