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 (DHS)、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和投資美國 (IIUSA) 之間就 EB-5 計劃維持期持續存在的法律糾紛讓許多 EB-5 律師感到擔憂。
從那以後已經一年了 IIUSA 起訴國土安全部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在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就其對 5 年 EB-2022 改革與誠信法案 (RIA) 關於投資維持期間。
核心問題在於規範維持期,這對 EB-5 投資者來說至關重要。
維持期是指 EB-5投資者的資金 必須在美國企業中保持「風險」狀態才能獲得永久居留權。在此期間,必須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10個就業機會。
今天,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解釋, 這個期限是兩年 將資金投資於EB-5項目後。然而,IIUSA 認為這種理解違反了聯邦法律和行業慣例,並損害了當前和未來的 EB-5 交易。
IIUSA 要求 USCIS 廢除現有的 2 年期限並建立 5 年替代方案,聲稱這符合所有 EB-5 投資者和利害關係人共同的關鍵依賴利益。
那些政黨,那些派對 已提交三份聯合狀況報告解釋其論點一次是在二月,第二次在三月,第三次在七月初。他們尚未達成場上或場外協議。
EB-5 律師稱,缺乏解決方案會造成不確定性
As 拉克什帕特爾 Patel 律師事務所的一位律師表示:“缺乏協議確實阻礙了該計劃的實施,尤其是投資者。令人失望的是,外部力量正在決定什麼對投資者最有利。”
EB-5律師強調了情況的緊迫性,他說:“我真心希望盡快得到解決。我們接到了很多投資者的電話,他們都很擔心這項裁決的結果。”
他補充道,EB-5 市場的混亂對任何相關方都沒有好處,並相信“我們會看到一個讓各方都滿意的結果,但這之前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作為J約瑟夫·巴內特 WR Immigration 指出,這種不確定性並未阻止中國和印度的 EB-5 投資者在美國投資,因為“許多人明白,除了在最終行動日期之前提交申請外,別無選擇,因為這樣就無法同時提交調整申請。I-485 表格的提交至關重要,以至於維持要求的變動目標甚至可能不是首要考慮因素。”
對於那些擔心缺乏解決方案的人來說,“他們最擔心的是,如果法官支持IIUSA的簡易判決動議,該動議認為國會打算保留現有的(RIA之前)維持期計算方法,那麼他們的EB-5資金在滿足全部移民要求之前,或至少在新規最終簽證出台之前,將不得不因積壓而“處於風險之中”,並面臨重新部署的過程。
EB-5 律師 塔米·福克斯-伊西科夫 指出,儘管一些投資者可能對 IIUSA 對 USCIS 指導的挑戰感到擔憂,但該機構「不能僅憑備忘錄中的說明來推翻法規」。
她補充說,新法規缺乏明確的時間表,引發了人們對 EB-5 計畫未來的質疑。 “我們都知道政府在頒布法規方面遇到了困難”,並強調這種不確定性應該引起關注。
另一個障礙是資金可能有限。 Fox-Isicoff 指出,“如果融資期限僅限於兩年,那麼許多項目是否會願意接受 EB-5 融資就值得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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