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印度 EB-5 投資者 已向加州法院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起訴訟,聲稱他們應該受到《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中「誠信」條款的保護。
移民律師表示:“我希望法院能夠認識到,美國移民局不能繼續無視國會關於清理 EB-5 處理程序的要求。” 馬修·加拉蒂 代表投資者的 Galati Law Firm, LLC。
已提交 I-5 申請的 EB-526 投資者享有《限制性投資法案》(RIA)規定的法律保護。這些保障旨在保障投資者在 EB-5 投資過程中遇到超出其控制範圍的挑戰和挫折時的權利。
這些投資者被視為「誠信」投資者,因為他們遵循了適當的程序,遵守了所有 EB-5計劃 符合規定,行為透明,並進行相應投資。然而,由於區域中心或專案發起人未能履行其在該計劃下的義務,其EB-5簽證資格面臨風險。
「誠信」保障措施對於 EB-5 投資者意味著什麼?
目前,這些「善意」保障措施正成為17名印度EB-5投資者於XNUMX月XNUMX日在加州法院對美國移民局提起訴訟的焦點。該訴訟的起因是美國移民局拒絕了他們的申請。 I-526 申請 在該機構終止其投資的區域中心八個月後。
原告的法律代表加拉蒂律師事務所(Galati Law Firm, LLC)辯稱,美國移民局(USCIS)駁回了他們的EB-5申請,不當之舉,未能維護他們作為「誠信」投資者的權利。他們認為,USCIS不應該直接拒絕,而應該給予申請人機會,讓他們將投資重新部署到新的EB-5計畫。他們聲稱,USCIS造成了不合理的拖延,並且未能及時採取行動。
該公司還表示,這是《註冊稅務法案》通過後第一起此類訴訟。
「RIA法案通過至今已三年有餘,但許多問題仍懸而未決,原因我們至今仍不得而知,」加拉蒂說。 「在本案中,移民局未能及時採取行動,損害了我們的客戶利益。我們都知道,即使法律要求移民局在規定期限內採取行動,移民局也常常未能按時採取行動。司法部門是時候開始執行國會要求移民局達到的標準了。”
EB-5 訴訟關鍵進展時間表
17 月 526 日提交的索賠記錄了導致 I-5 被拒和 EB-XNUMX 投資者提起訴訟的幾起事件。
- 2013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了德州 EB-5 區域中心(德州長角牛投資有限公司)。
- 2018 年,該區域中心開始透過負責 EB-5 專案的新商業企業 (NCE) USFC Fund 18, LLC 為 EB-5 投資者籌集資金。
- 2021 年,EB-5 區域中心計畫失效。
- 2022 年,國會頒布了《5 年 EB-2022 改革與誠信法案》(RIA),為投資者引入了新的保護措施,並加強了對區域中心的監督。
- 13 年 2023 月 18 日,Meyer Law Group 律師事務所向 USCIS 提交了針對 Fund XNUMX, LLC 和 SoGood Multifamily I, LP(聯合商業企業)的禁令申請,因為它們未能按照 RIA 的要求提交商業計劃和經濟報告。
- 2023年18月至526月期間,邁耶律師事務所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發送了一系列後續信函,敦促其加速禁止XNUMX號基金和JCE的申請。在最後一封信中,該律師事務所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缺乏行動表示擔憂,尤其是在該機構已開始向投資者的I-XNUMX申請發出拒絕意向通知(NOID)之後。
- 2024年5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向德州EB-29區域中心發出了終止意向通知(NOIT),原因是該中心未能遵守規定的申請和費用。該實體於2024年XNUMX月XNUMX日正式終止。
- 今年 526 月,七名原告的 I-XNUMX 申請被拒絕。
- 5月,EB-XNUMX投資者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舊金山/奧克蘭分院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起訴訟。
原告方預計司法部律師將在22年2025月526日左右回覆。 「我們已將訴狀副本發送至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主要訴訟郵箱,以及一位曾處理過移民案件的當地司法部律師。他們可以反擊,也可以嘗試和解。目前所有方案都已擺在桌面上,但當務之急是挽救這些原本已夭折的I-5項目,讓我們的客戶能夠繼續他們的EB-XNUMX之旅,」加拉蒂說。
EB-5 投資者下一步該做什麼?
投資者辯稱,美國移民局在處理其I-526申請表之前未能及時終止區域中心。因此,該機構未通知投資者其區域中心即將被終止,阻止了他們修改申請、尋求補救措施或對拒簽決定提出異議。
EB-5 投資者正在尋求法院命令,迫使 USCIS 對其被拒絕的申請採取行動,並恢復其獲得 EB-5計劃,具體來說就是允許他們將資本再投資於另一個 EB-5 專案。
加拉蒂補充說:“顯然,獲得客戶所需的救濟是最重要的。但次要的則是開創先例,確保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必須遵守《投資者保護法》中的投資者保護要求。”
至於這起訴訟如何成為其他「誠信」投資者的潛在轉折點,加拉蒂肯定道:「任何時候,只要你讓法院裁決一個案件,就等於開創了一個先例。有時,這是一個很好的先例。有時,你又得從頭再來,制定一個全新的策略。我們希望這起案件能為類似的投資者提供一個策略,否則他們將無法獲得他們的移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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