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或 EB-3 綠卡 – 有什麼不同? - EB5Investors.com

EB-5 或 EB-3 綠卡 – 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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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 和 EB-3 是 就業移民簽證 透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的付費申請程序提供在美國居住的綠卡。

但相似之處僅止於此。移民律師解釋說,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 EB-5 需要 投資 而EB-3則需要贊助。

EB-3是針對技術工人(A)、專業人士(B)和非技術工人(C)的就業移民簽證。他們必須從美國雇主或擔保人那裡獲得永久工作機會才能申請。

另一方面,EB-5 是一個獨特的類別,結合了 投資和創造就業機會。與 EB-3 不同,它不需要擔保人。相反,它迎合了願意投資 800,000 萬美元或 1.05 萬美元的外國投資者,具體取決於項目和地點。

無法負擔 EB-800,000 綠卡 5 美元及相關費用的個人可以選擇 EB-3 途徑,前提是潛在的真正的美國雇主為他們提供了他們可以執行的特定工作職位。

Muratbekov移民律師事務所創始人Manas Muratbekov表示,“EB-3是一個很好的項目,因為你不需要太多投資,而且可以帶上你的家人。”然而,他補充說,面臨的挑戰是找到一家願意接受嚴格程序來引進外國工人的美國公司。

同時,EB-5 簽證通常會吸引沒有贊助雇主或沒有特定工作機會可供申請但擁有必要投資資本的外國人。

福斯特美國及全球移民服務公司董事長查爾斯·福斯特表示:“對於許多人來說,可能永遠無法現實地找到願意擔保申請人的真正的美國雇主。” 「對於這些個人來說,EB-5 優先權讓申請人有機會憑藉自己的權利獲得資格,而不必依賴第三方潛在雇主。

EB-3 和 EB-5 就業簽證之間的主要區別

EB-3 簽證不會立即獲得綠卡,需要多個移民步驟,而 EB-5 簽證則在美國移民局批准第一份申請表(I-526)後即授予居留許可。

對於 EB-3,真正的美國雇主或擔保人必須在證明沒有合格的美國工人可以勝任所提供的工作後,獲得美國勞工部 (DOL) 頒發的 PERM 勞工證書。

Muratbekov 移民律師事務所創始人 Manas MUratbekov 表示,PERM 證書告知美國移民局,「勞工部很高興你來美國工作,因為你沒有從一個需要工作的美國人那裡搶走工作。」它。這一程序用於保護美國勞動力市場免受外國人的負面影響。

然而,要獲得 PERM 證書,雇主必須先進行完整的招聘搜索,確保沒有美國工人符合該職位的資格。此過程大約需要 180 天,然後公司才會提交 PERM,請求 DOL 批准僱用外國工人。

該公司必須提供一份招聘報告,詳細說明為什麼兩名美國候選人都不符合標準。專業職缺的招募要求比非專業職缺更為嚴格。

只有這樣,企業才能透過 ETA 表 9089 申請 PERM,該過程持續 18 至 9089 個月。該請求必須包括勞工部確定的現行工資。一旦證書獲得批准,雇主將在 180 個月內向 USCIS 提交批准的 ETA 表格 XNUMX(此後 PERM 到期)

之後,工作提供實體可以為受資助的外籍工人提交 I-140 表格,即外籍工人移民申請。請願書必須在 PERM 到期之前提交。在此階段,美國移民局將審查受擔保外國工人的資歷,以確定他們是否符合所提供職位的資格以及雇主支付商定佣金的財務能力。綠卡流程的這一部分可能需要四到六個月的時間。

一旦USCIS 批准了I-140 表格,那麼EB-3 申請人及其受扶養家庭成員如果仍在本國,則可以向美國領事館申請身分調整(I-485 表格);如果他們仍在本國,則可以直接向USCIS 申請身份調整(I-XNUMX 表格)。

「EB-3 優先權要求未來的雇主首先通過勞工認證流程證明沒有任何合格、願意且有能力的美國工人,而美國的個人至少需要一年或更長時間才有資格申請假設有簽證號碼,就可以申請身份調整,」福斯特說。

同時,對於 EB-5,對投資者來說最苛刻的步驟是 提供合法資金來源及符合規定的證明。然而,透過區域中心計畫或直接投資申請時,他們不必等待錄取通知書和自我擔保。

EB-5 或 EB-3 簽證的便利性取決於申請人的情況

兩種簽證的時間也根據需求和情況而有所不同 特定國家的積壓訂單,如EB-5案例(中國和印度)。

「法律規定,全球28.6 名申請中的140,000%(加上未使用的EB-1 和EB-2)分配給這一類別[EB-3],」WR 移民管理合夥人伯納德·沃爾夫斯多(Bernard Wolfsdor) 說。 「EB-3類別積壓到2022年3月,這實際上意味著等待4-8年,但對於中國和印度等某些國家來說,等待的時間要長得多。對於中國人來說,估計長達10-20年,而對於印度負責人來說,這是荒謬的XNUMX多年的等待。

福斯特補充說,EB-5 對於已經身在美國的申請人來說更方便,因為它「賦予這些人幾乎立即申請身份調整併獲得工作授權和旅行證件的權利,因為簽證號碼通常適用於所有國籍” 。這對於出生在印度的申請人來說尤其重要,因為印度 EB-3 優惠的積壓可能長達 30 年甚至更長時間。

持 H-3B 工作簽證在美國的外籍勞工如果被解僱,可以選擇 EB-1。但是,有一個警告。 「他們必須在 60 天內找到新雇主,並重新開始整個過程。對許多印度人和中國人來說,這使他們陷入同一個雇主的同一份工作中,」沃爾夫斯多夫解釋道。

「EB-5 實際上是成為『自由代理人』的一條自我申請途徑,」移民律師補充道。 「目前,包括中國和印度在內的所有國家都可以提交 EB-5 投資者案例,並在幾個月內獲得 5 年期工作和旅行許可證,並在一兩年內獲得有條件綠卡。對於那些有能力投資的人來說,這是一個‘一生一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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