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德·托馬斯
EB -5區域中心計畫近期到期,給許多現有和潛在的移民投資者的計畫帶來了不小的衝擊。畢竟,據估計,所有EB-5簽證申請者中約有95%是透過區域中心而非直接投資的方式申請的。
原因很容易理解。與直接的EB-5投資不同,透過區域中心進行的投資不需要投資者自己擁有或經營商業企業;它還有幫助遵守相關法規,而且由創造就業的企業刺激的任何間接和衍生就業崗位也計入滿足EB-5要求的10個新就業崗位中。
儘管許多人認為該計劃可能會在幾個月內重新建立,但目前的暫停為區域中心發行機構提供了提供直接投資的真正機會——從而利用不斷增長的投資者需求、新降低的最低投資門檻以及新的 I-526 申請可以優先處理的優勢,因為所有與區域中心相關的積壓申請都將被擱置,直到該計劃恢復正常。
直接 EB-5 投資的優缺點
儘管如此,迅速轉向直接投資並非沒有挑戰。
由於大多數EB-5申請都透過區域中心進行,大多數投資者並不了解直接投資的優勢。向投資者闡明這些優點對於吸引資金大有裨益。例如,直接投資的優勢包括:
– 該計劃是永久性的,因此不受區域中心日落日期的影響
– 由於區域中心計畫暫停,排隊等候的人數減少了。 USCIS 為直接 EB-5 投資者提供更多簽證容量和處理能力
– 資金的部署和返還方式與任何其他私募股權投資一樣,而不是在貸款模型中處理各種處理時間和允許的回報。
– EB-5 投資者更多地參與日常業務運營,為那些希望在投資中發揮積極作用的人提供更大的控制權
另一方面,轉向直接投資模式給發行人和投資者都帶來了障礙。
最大的缺點在於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直接投資項目要求每位EB-5投資者必須在EB-5項目名冊上僱用10名全職員工,而且企業「必須直接創造這些全職職位才能計入」。這項標準非常嚴格,意味著這些職位必須是特定類型且數量有限,因為這些員工必須是企業的員工。
對投資者來說,這通常意味著這些投資更有可能投資於經營業務,而不是房地產開發案。那些希望採取不干涉態度的人可能會對他們現在在這樣的業務中扮演的積極角色持謹慎態度。
對於發行人來說,這意味著他們可以進行的EB-5 投資規模可能會更小,因為如果沒有間接和誘導就業機會的好處,可以創造的直接就業機會數量有限,這將限制EB-5 的數量。
做好應對新的複雜行政管理的準備
管理直接 EB-5 投資將是一項挑戰——尤其是對於尋求快速行動的發行人。發行人必須適應真正的股票發行,啟動多種資產,而不是透過貸款模式匯集和部署資金(並制定明確的退出策略)。
投資者將尋找了解這些差異以及隨之而來的管理、合規和報告複雜性的發行人。鑑於直接投資的實際操作性更強,他們需要在整個過程中得到指導,並可能要求加強溝通和透明度。對於想要利用這一機會的發行人來說,第三方基金管理人可能是一個有價值的合作夥伴——即使他們可能沒有必要的內部經驗。
提供直接投資的困難可能很大,但潛在的好處也很大。智慧區域中心發行人利用此機會的窗口期很短。他們不應該等太久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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