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阿納亞特·杜拉尼
十多位在 5 年 2021 月失效前申請的 EB-XNUMX 區域中心投資者已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起訴訟。根據《移民和國籍法》,投資者辯稱,儘管移民局要求美國移民局處理他們的申請, EB-5重新授權 狀態。
「投資者相信美國政府的承諾,即他們遵守規則,政府將處理他們的移民申請,」主導提起訴訟的 Wasden Banias 合夥人 Jon Wasden 表示。 「美國政府違背了承諾,而且沒有充分的理由。投資者希望透過迫使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遵循簡單明了的法律語言並處理他們的申請來保護他們的權利和投資。

投資者聲稱美國移民局仍需要處理他們的申請,儘管已經失效
該訴訟的投資者辯稱,雖然區域中心失效導緻美國移民局停止給予 EB-5 申請優先權,但根據 INA,美國移民局必須處理現有申請並為合格申請人持有簽證。
「我的客戶決定提出申請,因為他的申請自 2017 年以來一直處於待處理狀態,」說 克里帕·烏帕迪亞,Orbit Law, PLLC 創辦人/管理律師,代表本案中被指定為原告的一些客戶。 「我們被迫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出履行職責,因為他們在裁決他的案件時頑固不化。 我526 就在履行職責訴訟後,移民局最終批准了他的案件時,移民局決定停止審理所有區域中心申請。
Upadhyay 表示,另一位客戶在投資時進行了投資 學生簽證。她說,他的案件長期懸而未決,他現在面臨著不得不離開美國的問題,因為他沒有其他選擇可以繼續居住在美國。她表示,投資者信任美國並真誠地進行投資。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已從這些投資者那裡收到了數十萬美元的費用,但他們現在處於停滯狀態,」烏帕德耶說。 “區域中心 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將資金返還給因失誤而想要退出的投資者,這意味著這些投資者現在面臨著資金損失以及獲得綠卡的機會。
EB-5 訴訟稱政府拒絕依法律要求採取行動
瓦斯登表示,此案是基於「非法扣繳」理論,這意味著政府拒絕依照法律要求採取行動。他說,該訴訟要求法院審查法律的措辭,並命令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處理申請。
「EB-5 法規分為三個主要段落。 (a) 款授權區域中心投資者參與 EB-5 計畫。 (b) 款創建了 3,000 個簽證優先權制度,讓 RC 投資者每年都能先申請這些簽證。
他表示,該段落在該計劃的早期階段是必要的,以激勵投資者使用該計劃,但除非國會重新授權,否則優先權制度將會失效。
「考慮到 RC 模式在 EB-5 類別中占主導地位,優先條款的廢除是無關緊要的,」瓦斯登說。 「政府誤讀了(b),並將日落應用於整個計劃。該訴訟要求法院糾正美國移民局的錯誤解讀。
Upadhyay 表示,她和她的客戶希望他們能在訴訟中獲勝,美國移民局將被命令及時裁決這些申請。
Upadhyay 表示:“就目前情況而言,區域中心裁決的時間在失效之前已經從 12 個月穩步增加到 56 個月,而現在由於所謂的失效,一些投資者的裁決時間已經推遲了三年。” “我希望美國移民局有權在合理的時間內對這些問題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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