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爾·沃克
的主要特點之一 5 年 EB-2022 改革與誠信法案 (RIA) 是 EB-5 投資者同時提交申請的能力 I-485 表格,永久居留或調整身分登記申請 (AOS)應用時 I-526E 表格,區域中心投資者的移民申請 已提交。過去,EB-5 投資者需要等到 I-526 表格(I-526E 表格是根據 RIA 創建的新表格,用於取代區域中心投資者的 I-526 表格)獲得批准後才能申請 AOS可以提交,由於處理時間延長了投資者的時間表 獲得有條件永久居留權的福利.
誰可以同時申請 EB-5?
只有當 EB-5 投資者和任何受扶養家庭成員在美國時,才可以同時提交兩份申請。此外,所有提交 AOS 申請的個人必須在美國擁有合法身份,這意味著他們可能不在美國享受免簽證待遇,因為在美國享受免簽證待遇的個人不具備簽證身份,並且因此可能無法「調整」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另一件需要注意的事項是,雖然 AOS 申請通常指的是 I-485 表格,但旅行和工作授權文件是與 I-485 表格一起提交的單獨表格。雖然不需要將它們全部一起提交,但提交表格不需要額外費用 I-131,旅行證件申請 (提前假釋/旅行授權)和 I-765,就業授權申請 (就業授權文件 - EAD)與 I-485 表格同時提交並一起提交有助於實現更快的裁決。
請注意,如果EB-5 投資者和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在美國處於H 或L 身份(被視為「雙重意圖」),這意味著持有此身分的人可能有尋求合法永久居民身分的意圖,則AOS 申請可以立即向 I-526E 提交。如果EB-5 投資者和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處於除H 或L 之外的任何其他身份,他們很可能處於「非移民意圖」狀態,這意味著他們的意圖應該是在逗留結束時離開美國,並且他們不打算尋求合法的永久居留身份。對於處於非移民意向狀態(即 B、F、TN)的個人,大多數移民律師建議他們等待 90 天後再提交 AOS 申請。
申請 EB-5 後,身分對申請人有何影響?
提交 AOS 申請後,請願者被視為“調整申請人”,並能夠合法留在美國。根據 EB-5 投資者「調整」的狀態,他們可能能夠在提交 AOS 後立即工作和旅行。那些處於 H 和 L 身份的人將擁有最大的自由,因為這些人將能夠繼續工作(只要他們處於有效的 H 和 L 身份,並根據這些身份獲得適當的工作授權)並進出美國。簽證)。
那些處於非移民意向狀態的人將能夠在剩餘時間內繼續其活動,直到收到工作和旅行授權,這將在下一節中解釋。例如,一名學生在 F-1 身份 將能夠繼續學習,但一旦 F-1 研究結束,學生可能無法工作,除非獲得 OPT;如果未獲得 OPT,AOS 申請允許學生留在美國,但在收到授權(工作批准和/或旅行授權)之前他們將無法學習、旅行或工作。另一個例子是TN身份的人——一旦身份過期,該人將無法更新其身份,雖然AOS備案允許他們合法留在美國,但他們將無法工作或旅行,直到他們收到授權(工作批准和/或旅行授權)。如果非移民意向身份的人在旅行授權獲得批准之前旅行,那麼他們將被視為「放棄」AOS 申請,因此需要重新申請(重新進入美國後需要再次等待 90 天) )。
EB-5 的每項並發福利何時實現?
提交 I-526E 和 AOS 申請後,EB-5 投資者和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預計會在 2-4 週內收到收據通知。每份提交的表格的收據通知都是單獨的:I-526E、I-485、I-131(如果適用)、I-765(如果適用)。 I-485 收據通知與 I-526E 同時提交,確立了 EB-5 投資者和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留在美國的能力。此外,還將針對 AOS 申請發出生物辨識通知,申請人必須出席該通知才能對申請進行裁決。如果申請人無法出席,他們可以重新安排時間,但這樣做可能會延遲批准。
與無限期留在美國的權利不同,工作和旅行授權需要獲得批准並簽發文件。工作和旅行授權的批准可能需要短至 3 個月,長則超過 18 個月——儘管 USCIS 在其網站上公佈了處理時間,但請記住,這些只是裁決時間的平均值。請注意,查看處理時間時 - 選擇收據通知上顯示的服務中心: https://egov.uscis.gov/processing-times/.
工作和旅行授權(I-765 和 I-131 表格)獲得批准後,將簽發批准通知和 EAD 卡(帶有旅行授權),或 EAD 卡和單獨的提前假釋文件。這裡需要注意的重要一點是,批准通知本身不允許工作或旅行授權,並且手頭上的實際文件(EAD 和/或提前假釋文件)必須出示才能在美國工作和旅行。 ,但從國際地點返回美國需要旅行授權。請注意這些文件的有效期限;如果需要更新,移民律師建議盡快這樣做。 雖然 EAD 延期(如果及時提交)會自動延期工作,但這不適用於旅行授權。
大學學費和國際地位?
一旦提交 I-485,EB-5 投資者及其家屬將不再被視為國際學生,也不再受 學生和交流訪問者計劃 (SEVIS) 或國際學生辦公室。因此,在同時提交 I-526E 和 I-485 後,EB-5 投資者及其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將不再收取國際學費,並且有資格獲得州外學費。獲得州內學費的資格需要在該州建立居住權,每個州都有不同的標準。
同時提交申請會「鎖定」我的綠卡嗎?
簽證公告是國務院用來計算特定年份根據需求發放的簽證數量的複雜工具。透過提交 I-526E 申請,收到日期將確定 EB-5 申請或“移民簽證”申請的“優先日期”,該日期可以在 I-526E 收據通知上找到。優先日期「鎖定」了核准後綠卡處理的排隊位置。
同時提交 AOS 申請意味著個人有權作為調整申請人留在美國,並且可以在國際上工作和旅行。然而,它不會在優先權日期倒退的情況下「鎖定」一個位置。如果 AOS 申請在倒退之前未獲得批准,則申請人將需要等待其優先日期到來,才能恢復處理其 AOS 申請。這不僅適用於 EB-5 投資者申請,而且適用於所有移民簽證申請,無論簽證類別如何。
作者:凱爾·沃克 是 Green Card Fund, LLC 的共同創辦人兼管理合夥人。除了擔任 NewGen Worldwide 執行長的多種職責外,他還領導 NewGen 的 EB-5 業務——綠卡基金。多年來,沃克一直參與大鳳凰城經濟委員會 (GPEC) 國際領導委員會、投資美國 (IIUSA) 董事會、美國機會區協會 (OZAA) 的創始圈,並支持他的業務合作夥伴領導亞裔美國酒店業主協會(AAHOA) 和美國飯店及住宿協會(AHLA)。 Walker 擁有超過 15 年的 EB-5 經驗、深厚的酒店管理經驗以及對旅行和戶外活動的個人熱情,擁有獨特的優勢,能夠透過 Terra Vi 酒店項目實現成功的 EB-5 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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