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後的 EB-5 法規重點在於直接投資途徑 - EB5Investors.com

更新的 EB-5 法規重點在於直接投資途徑

EB5Investors.com 員工

作者:阿納亞特·杜拉尼

由於近期一項法院裁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已正式更新其指南,以反映2019年11月21日最終規則生效前有效的EB-5法規。隨著該裁決的生效以及區域中心計畫的終止,直接投資已成為EB-5計畫的唯一選擇

「在過渡時期,直接投資是唯一可行的選擇,」加拿大佩斯律師事務所的美國和加拿大移民律師安迪·J·塞莫蒂克(Andy J. Semotiuk ) 表示。因此,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和企業高管對參與此類投資項目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們創建的投資項目符合EB-5直接投資移民的資格,投資額約為500,000萬美元。在相關法規改變、投資額上漲之前,這種投資方式的需求依然強勁。

現代化規則被取消,投資金額降低

北加州的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凱文·麥卡利南(Kevin McAleenan) 被不當任命為川普政府國土安全部代理部長,因此無權在5 年更改EB-2019 規則。著投資者現在可以使用先前的規則進行投資,例如投資 500,000 萬美元水準。

「這項決定的關鍵在於取消了先前將投資者在失業率高的目標就業區投資的最低門檻從500,000萬美元提高到900,000萬美元的規定,」塞莫蒂克說。 “這一變化顯著減少了通過EB-5項目流入美國的投資。”

將所需金額恢復至500,000萬美元受到了業內人士的歡迎。 Semotiuk表示,外國投資者正試圖利用EB-5直接投資項目放寬的門檻。

「對 EB-5 計畫表示興趣的投資者數量有所增加,尤其是來自印度的投資者。雖然有相當多的猜測稱 900,000 萬美元的監管將會恢復,但許多人預計幾個月內不會發生這種情況,也許要到 XNUMX 月左右,」Semotiuk 說。

根據核准的 I-526 表格,不保留優先日期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更新意味著:不再允許基於已獲批准的I-526表格保留優先日期;最低投資額為100萬美元,投資於目標就業區(TEA)的最低投資額為50萬美元;允許各州指定高失業率TEA;以及恢復USCIS此前關於解除永久居留條件的程序。此次更新也意味著,USCIS將接受2019年4月15日版本的I-526表格(外籍創業家移民申請表),因為2019年11月21日版本的表格反映了已撤銷規則的更新內容。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其網站上發布的指導意見寫得很糟糕,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亂,」加州邁耶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合夥人布蘭登·邁耶說。

他表示,指導意見應該分為三類:1)在國會重新授權該計劃之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不接受新的 I-526 和 I-924 申請以及基於已批准的 I-526 申請的 I-485 申請;2)在國會重新授權該計劃之前,USCIS 將擱置 I-526 和 I-926 和 I-925 申請申請;3)尚未提交 I-829 申請的待審 I-829 申請和有條件永久居民不受區域中心計劃到期的影響

Meyer 表示,區域中心計畫目前到期,使得直接投資途徑成為透過 EB-5 尋求美國移民的唯一可能途徑,直到國會重新授權區域中心計畫。 

「因此,目前業內對EB-5直接投資移民的討論和投資者興趣激增。然而,EB-5行業和投資者很快就會意識到,為什麼過去選擇EB-5直接投資移民的投資者相對較少,」邁耶說。 “現實情況是,成功申請EB-5直接投資移民非常困難,主要在於滿足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這一現實很快就會抑制人們對EB-5的興趣。”

特許經營企業是直接 EB-5 投資的選擇

特許經營是直接投資的可能選擇,它使投資者能夠複製成功的商業模式,並在特許人的品牌、行銷和培訓方面的幫助下購買多個地點。

「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投資500,000 萬美元並創造至少10 個新就業機會的特許經營權屬於這一類,並且可能會受到歡迎,因為它們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成功確定性,因為至少在理論上,它們提供了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然而,特許經營選項可能不適合所有人,其他人可能會選擇投資能夠提供更具策略方向的新業務。

「特許經營型EB-5計畫從EB-5計畫啟動之初就存在,但從未真正發展起來,」邁耶說。 “30年來,特許經營型EB-5項目一直沒有真正流行起來,我認為這次也不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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