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資者如何為計劃外事件做好準備? - EB5Investors.com

EB-5 投資者如何為計劃外事件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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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並為 EB-5 旅程中的潛在變化做好準備可以使投資者更有效地應對這些挑戰。

意外事件可能會對 EB-5 投資者的申請產生重大影響,其中延誤是申請人面臨的最常見的不可預見的障礙。

延誤 EB-5流程 範圍從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分配處理申請表的時間到 EB-5 計畫逾期償還投資者的時間。

「一些計劃外事件可能會影響 EB-5 投資者的申請。最常見的是處理時間的延遲,」一位專門從事 EB-5 業務的公司和證券律師說道, 安東尼·W·卡明斯。 「等待時間長了,投資者要么在想要繼續生活時變得沮喪,要么在對自己的立場感到滿意時變得漠不關心。”

移民律師建議投資人了解 EB-5 旅程中這些潛在意外事件的重要性,並採取積極措施做好準備。這種理解和準備可以使他們從流程一開始就更有效地應對這些挑戰。

「大多數客戶對移民有足夠的了解,可以保持靈活性,」美國移民律師兼 Carolyn Lee PLLC 創始人 Carolyn Lee 表示。對於律師來說,掌握變化和不確定性,並隨著變化的展開提前向客戶提供有關所有未知因素的建議是一個真正的挑戰。我發現我們的客戶和我們依賴彼此的信任關係。我們無法知道所有的未知因素,但我們的客戶相信我們能夠堅定地渡過難關。

EB-5 投資者在申請中可能會遇到哪些意外事件?

延誤 在 EB-5 流程中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例如,美國移民局處理 I-829 表格的時間比預期要長。同時,一些 EB-5 項目仍需要遵守承諾的時間表,將投資返還給投資者。

卡明斯表示,更長的等待時間是投資人必須做好準備的系統性問題。他引用了一位中國客戶的案例 哈德遜城市廣場 EB-5 項目 她不確定是否繼續申請,因為她與美國公民結婚後不再需要 EB-5 簽證,但尚未收回投資。同樣,土耳其投資者也面臨延誤,因為在處理所有投資者的申請之前,他們的投資無法退還,這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時間表。

卡明斯指出:“在處理因美國移民局積壓或還款問題而導致的額外延誤時,培養耐心和韌性似乎至關重要。” “我認為投資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管理額外的延遲並讓它展開。”

較長的處理時間也可能導致其他意外事件,請注意 法拉·阿巴斯,Abbas Law PLLC 的首席律師。 「由於 EB-5 計畫的政府處理時間如此之長,生活環境從流程的一個部分轉變為另一部分是很常見的。我有幾位客戶在 EB-5 移民案件進行期間離婚或面臨嚴重的健康問題。

康明斯補充說:“有時,婚姻或其他一些事件會使申請過程變得學術化或毫無意義,但這些事件不太頻繁。”

EB-5 申請人的死亡是另一個微妙而敏感的情況,會影響其家屬的移民身分。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例如政治動盪、領導層更迭、經濟危機,甚至自然災害,都可能影響這一進程。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政府關門不會影響 美國移民局親c評估 因為該機構在財務上是自主的,不像其他依賴政府資助的聯邦機構。然而,如果移民局需要與另一個在處理過程中需要美國政府資助的聯邦機構協商,可能會出現進一步的延誤。 我526我485以及 我829 請願書。

如果在 EB-5 流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投資者有哪些選擇?

儘管發生了意外事件,EB-5 投資者仍必須準備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資訊來應對這些變化。

向客戶提供有關計劃外或 EB-5 申請期間出現的異常狀況 對於 EB-5 律師來說是一個常數。

阿巴斯說,在個人情況下,「備案流程可能需要調整」。 「作為一個可能正在經歷困難時期的個人或家庭,您可能沒有意識到這會對您的移民案件產生怎樣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建議始終與您的移民律師保持聯繫。不僅適用於移民特定問題,例如獲得工作授權或獲得簽證,還適用於任何重大的生活變化。您的移民律師可以指導您考慮可能影響您案件處理的其餘部分以及您可能需要做出的任何調整。

卡明斯指出,如果移民局延遲處理申請,訴訟是一種選擇。然而,他解釋說,由於相關成本和法律複雜性,許多投資者不願針對該機構或 EB-5 項目採取法律行動,這使得他們的選擇有限。

「我與許多正在尋找加快這一進程的選擇的投資者交談過,我們經常得出的結論是,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繼續等待。投資者不願提出索賠,基金繼續以其絕對自由裁量權為基礎抵制投資回報。

由於成本和令人生畏的法律條款,其他 EB-5 投資者也可能不願提起訴訟。

「投資人經常被認購協議和有限責任公司成員協議的合約語言嚇倒。這些協議通常要求在不太容易進入的司法管轄區進行仲裁或訴訟(由於公司的註冊狀態,許多司法管轄區可能會受到牽連),並且由於追究相關費用,投資者不願對基金提起訴訟的索賠。對於不再需要透過該計劃獲得綠卡的投資者以及因申請被拒絕而需要離開該國的投資者來說,情況確實如此。許多基金在返還投資方面擁有完全的酌情權。

同時,意外的個人事務的結果取決於具體情況。例如, 如果主申請人及其受扶養人離婚,美國受扶養人的簽證身分將會改變。如果在 USCIS 批准 I-526 申請後離婚,主申請人可以將其前配偶從待處理的 I-829 申請中刪除。但是,如果離婚發生在有條件永久居留期內,前配偶仍可能包含在投資者的申請中。前配偶也可以選擇提交單獨的請願書。

此外, 一些投資者可能會在提交 I-526 後結婚。主申請人可以在永久居留權獲得批准之前新增配偶。如果申請人在提交 I-485 表格時已結婚,且新配偶在美國以非移民身分(非簽證豁免)且優先日期為當前日期,則可以提交相同的表格。

即使一個 要求提供證據 (RFE) 在此過程中出現,新婚夫婦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提交包含新資訊和結婚證書的修改後的 I-526 表格。

同時,如果主申請人或其家屬 申請時出現健康狀況,如果他們在美國,則可能需要填寫 I-693 表格;如果他們在美國境外,則可能需要填寫同等的國務院 (DOS) 表格

如果 健康問題 如果需要昂貴的治療,移民局或美國領事館可能會詢問申請人是否有能力支付費用,而無需申請公共援助。關於健康問題,美國移民機構可能會考慮某些與健康相關的因素,包括傳染病,以確定是否可以入境。它們是公共衛生傳染病,適用於在美國進行的移民體檢,包括淋病;漢森病(痲瘋病),傳染性的;梅毒,傳染期;和結核病 (TB),活躍 - 僅 A 級結核病診斷會使申請人無法進入美國

如果 EB-5 主申請人過世,家屬的選擇就會受到限制。如果他們在 I-526 獲得批准和有條件綠卡發放之前去世,則活著的配偶不能在申請中代替他們。 EB-5律師建議轉移投資 這樣他們就可以提交新的 I-526。如果主申請人在兩年維持期內獲得 I-526 批准後死亡,死者的家屬如果能夠證明滿足 EB-5 計劃要求,則可能有資格獲得取消條件。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移民局將單獨評估影響申請的意外事件,這可能不會自動導致簽證被拒絕或不被接受。

「我見過一些客戶錯誤地認為他們會因為家庭原因與 EB-5 投資者/主申請人離婚而失去綠卡身份。或其他客戶的家人在本國患了重病,他們認為自己無法照顧他們。這些問題都可以透過移民律師的適當建議和指導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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