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新政策將EB-5投資移民申請與計畫審批掛鉤 - EB5Investo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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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Investors.com 員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處理 EB-5 投資移民計畫申請的方式將發生重大轉變。

這項變化更加強調了 EB-5計畫申請(I-956F表格)的核准狀態 而不是按照投資者申請(I-526E 表格)的提交日期進行審核。現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只會在專案獲得批准後才會審核投資者申請。

I-956F 表格適用於由區域中心贊助並提交給美國移民局審核的 EB-5 計畫。獲得批准表明該項目符合 EB-5 投資移民的資格。

此外, 農村計畫請願書 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的最新消息,非農村地區的高失業率地區和基礎設施項目的申請將按其具體類別在單獨的子隊列中進行處理,「以促進按照國會的意圖使用預留簽證」。

EB-5 律師一致認為,雖然這種優先順序已經付諸實踐,但官方語言的變化及其重要性的全部影響只有在它生效後才能被理解。

“從歷史上看,個人投資者的申請很少會在基礎項目申請(I-956F 表格)獲得批准之前就獲得批准。” 凱特·卡爾梅科夫 格林伯格·特勞里格說。

喬伊·巴內特 WR Immigration 指出:「我們發現,如果 I-956F 表格在提交 I-526E 申請時已經獲得批准,那麼 I-526E 申請的審批速度會更快;而 I-956F 表格則是在提交 I-526E 申請之後才獲得這種管理方法似乎與這種做法相符。」

芳樂 KLDP補充道,業界將在3月後才能充分理解此次更新的影響。 「就像任何其他政策一樣,無論新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實際做法並不一定與既定政策或規則的字面意思完全一致,」他說。

農村項目可能掩蓋其住房、城市和基礎設施項目的風險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於 2026 年 2 月 25 日更新了其 EB-5 問答頁面,新增了一個問題標題:「庫存管理」。

該機構宣布,目前的備案將繼續使用新的庫存管理系統,但訂單處理可能會開始反映專案審批狀態。

“待審的 I-956F 申請和已提交的 I-526E 申請仍然有效,並將繼續按照既定程序進行處理,投資者申請通常會在相關項目申請獲得裁決後繼續推進。” 奧利佛楊 Reid & Wise公司表示。

新框架強調及時審批計畫的重要性,特別是對於需要優先處理的農村計畫。

「這正是投資者應該聽到的實用資訊:首先,選擇鄉村計畫;其次,如果可能,選擇已經獲得I-956F表格批准的鄉村計畫;第三,仍然要儘早提交I-526E表格,」EB-5律師說道。 盧艾麗莎 盧氏律師事務所表示。

“由於這種結構,EB-5申請流程不再是按時間順序排列的單一隊列。項目審批狀態和簽證類別現在都會影響申請的審核時間。” 尤利婭·韋米延科-坎波斯 YVC Legal 表示。

將 I-526E 裁決與先前的 I-956F 批准掛鉤並優先考慮 鄉村保留地 可能會使其他兩個預留類別(住房和城市發展法案以及基礎設施申報)的勢頭減弱。

“即使簽證名額仍然可用,項目審批的延遲實際上可能會使這些類別被排除在外,從而抑制農村地區以外的近期需求和資金流動。” 伯納德·沃爾夫斯多夫 WR Immigration公司表示。

巴內特補充道:“這則消息恐怕不是華僑銀行或基礎設施投資者樂於看到的……”

對於美國移民局提出的新政策將確保有效利用為農村地區預留的簽證這一論點,EB-5 行業內有人猜測,這是否會導致效率降低或潛在的截止日期,並對其他兩個預留類別產生負面影響。

「灰色地帶在於,他們也表示會專注於處理這些項目,直到他們覺得已經籌集到足夠的資金,然後再轉向其他類別,」Le說。 “至於他們將如何決定,或者採用什麼機制,目前還完全沒有定論。”

他也預計優先事項的轉變將 給予 USCIS 一些辯護理由,以應對先前未對 RIA 後案件(如 EB-5 的簽證可用性方法)提供任何指導的不合理延誤索賠。

3月30日之前EB行為的預期情況

EB-5 投資者不希望他們在提交申請前等待 I-956F 專案獲得批准。

邁克爾·哈里斯 Harris Law 表示,許多投資者仍然更願意在專案提交 I-956F 申請(並且發行準備就緒)後提交申請,而不是等待數月才能獲得 I-956F 批准。

他說:“等待可能會減少投資者的選擇(項目可能會被填滿或發生變化),而且如果申請集中在法定‘保護’窗口期的末尾,就會造成時機風險,而市場上的許多人都關注著這個窗口期。”

卡爾梅科夫補充說:“一旦 I-956F 獲得批准,投資者自然會更放心地提交申請,但我們並不一定希望每個人都等待。”

「許多人仍會提前提交申請,以確保符合現行計劃的資格並保留簽證名額。對於待審案件,主要影響可能在於時間安排。與仍在等待I-956F批准的項目相關的申請可能仍將處於待審狀態,直到項目最終決定做出為止,」Veremiyenko-Campos表示。

他們也一致認為,2026 年 9 月 30 日的「祖父條款」截止日期,加大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移民申請的審查力度,一些投資者更擔心在提交 I-485 表格時凍結或鎖定子女的年齡,這將影響決策。

“我認為這兩個因素比在 I-956F 已獲批准的情況下優先審理 I-526E 更為重要。” Tony Wong 黃氏聯合事務所解釋。

Le 解釋說:“理想情況下,當然,為了安心起見,在提交申請之前最好先看到 I-956F 的批准。但現實情況是,很多項目在獲得 I-956F 批准之前就已經售罄了。”

大衛桑蒂 桑蒂律師事務所提醒,投資一個正在等待 I-956F 批准的項目似乎風險很高。 “但如果您對該項目有信心,它可能比投資一個已經獲批但出現問題的項目更好。I-956F 獲批項目的情況一旦發生重大變化,就可能導致 I-526E 申請被拒。”

EB-5申請時機至關重要

盧指出,EB-5 投資者申請與項目審批掛鉤“使擁有已批准的農村項目的區域中心獲得了真正的市場優勢,因為他們的項目可能被認為比仍在等待項目審批的項目更‘隨時可以審批’。”

然而,哈里斯表示,申請人應謹慎對待那些提交I-956F表格過晚的項目。 「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現在明確表示I-956F的決定優先於專案時間表,因此專案時間表實際上決定了投資者的時間表。從規劃的角度來看,延遲提交I-956F表格的專案可能會給那些希望獲得可預測性的投資者帶來不必要的風險。”

律師建議新申請人完成以下事項: 資金來源流程取得醫療報告,並儘早開始 EB-5 流程。

楊補充說:“為了應對這一變化,我們建議投資者關注項目準備情況、I-956F 申請狀態和簽證類別策略(特別是農村地區),而不是僅僅依賴申請順序。”

律師們也預計,隨著 9 月截止日期的臨近以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將會有大量的文件提交。

桑蒂表示:“我預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新庫存管理模式不會加劇申請積壓。新模式可能會在很多情況下延緩審理。但是,申請是否適用‘祖父條款’取決於提交日期,而不是審理日期。”

哈里斯表示,這波搶購潮很可能在2026年出現。 “其驅動因素包括投資者希望鎖定保障和可預測性,以及項目是否已及時提交I-956F表格,以便投資者能夠有序地提交申請。”

卡爾梅科夫補充說,另一個值得關注的趨勢是某些市場簽證需求可能迅速增長。 “如果農村地區的簽證審批速度加快,而來自中國和印度等國的需求依然強勁,那麼這些類別的簽證最終也可能出現積壓。”

盧總結道,鑑於 I-526E 申請日期確定了投資者的優先日期,而當出現簽證積壓時,該日期仍然決定著簽證排隊中的位置,因此儘早提交申請仍然至關重要。

「這一點對來自中國等國家的投資者尤其重要,因為目前沒有簽證積壓的三個EB-5類別,其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可能再次面臨簽證積壓。因此,來自傳統上簽證積壓嚴重的國家(中國和印度)的投資者不應認為他們可以安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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