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AC 許可證在 EB-5 申請處理中的相關性 - EB5Investors.com

OFAC EB-5 申請處理許可證

凱特·卡爾梅科夫

OFAC 許可證在 EB-5 申請處理中的相關性

作者:凱特·卡爾梅科夫和詹姆斯·科米

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 (OFAC) 是一個聯邦機構,負責頒發一般和特定許可證,允許某些類型的活動,否則這些活動將被 OFAC 執行的貿易制裁所禁止。 OFAC 是財政部的一個部門,負責制定和執行美國發布的貿易制裁。所有美國人,包括永久居民外國人,無論身在何處,美國境內的所有個人和實體以及所有在美國註冊成立的實體及其外國分支機構都必須遵守 OFAC 的規定。目前,OFAC 對古巴、伊朗、蘇丹、北韓和敘利亞實施全面經濟制裁,對其他國家實施較有限的製裁。此外,OFAC 定期發布與這些國家和其他國家(稱為“特別指定名單」(“SDN”)。明確不允許美國人與此列表中的個人進行交易。

作為區域中心和法律顧問,了解哪些國家可能面臨制裁非常重要。 OFAC 法規限制了某些 EB-5 投資者透過指定國家/地區的機構合法獲取資金的能力,或者如果他們或他們獲得投資資金的公司位於 SDN 名單上。 USCIS 非常了解 OFAC 的要求,並且可以在未獲得許可證的情況下發出拒絕通知,因為這種情況下的資金不符合「合法來源」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如果 USCIS 因缺乏 OFAC 許可證而拒絕的決定受到質疑,行政上訴辦公室將維持 USCIS 在此基礎上的決定。 

OFAC 制裁有兩種類型的許可證,稱為「一般」和「特定」許可證持有者。在某些情況下,OFAC 可能會根據 41 CFR 第 501.801 條授權某些活動,否則這些活動將受到美國制裁(所謂的「一般許可」)的禁止。例如,OFAC 透過發布新的許可證向伊朗頒發了一般許可證 伊朗交易和製裁法規 (“ITSR”)去年。 OFAC 特別授權“為或代表伊朗境內的個人從伊朗轉移資金”,只要交易遵守某些條件。 (OFAC 有時會明確指定通用許可證,例如“通用許可證D”或“通用許可證編號1”,但這些不太適用於EB-5。)在實施此許可證之前,每個伊朗EB-5投資者都尋求「特定」許可證,要求個人在 USCIS 批准其申請之前向 OFAC 申請獨特的豁免。使用通用許可證可以減少伊朗個人投資者申請自己許可證的需要,而申請許可證通常需要 6-14 個月的漫長等待。

然而,通用許可證不會覆蓋 SDN 清單。如果 EB-5 投資者已從名單上的公司獲得資金或已在名單上,那麼他們很可能被禁止進行 EB-5 投資,除非他們能夠從 OFAC 獲得轉移資金的特定許可證。如果不可能,他們可能不會繼續進行 EB-5 投資。區域中心應注意,任何確定以轉帳方式幫助受制裁個人的美國人都可能面臨刑事和民事處罰。

違反 OFAC 制裁的後果可能很嚴重。公司或個人可能會被處以 50,000 美元至 10,000,000 美元不等的巨額刑事罰款以及 10 至 30 年監禁。此外,民事處罰範圍為 11,000 美元至 1,000,000 美元,並拒絕投資者的 EB-5 申請。此外,禁止行為清單、其範圍以及 OFAC 參加的一般許可證經常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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