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拉·雷夫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將於 744 年 2013 月 14 日星期二開始第二個全天的 S.2013(XNUMX 年邊境安全、經濟機會和移民現代化法案)的標記程序。安全問題。我們預計將從週二開始考慮合法移民的修正案。我們將密切關注的其中一項修正案是 萊希參議員的第 2 號修正案.
這項修正案由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和 EB-5 計畫的主要支持者提出,將對該計畫做出一些重大改變。基本法案已提議將區域中心計劃永久化;請參閱我們先前的博客 此處。該修正案如果獲得通過,將編纂現行指南並提供更快速的申請處理,但也會對罰款和投資金額做出重大改變。 立法特別規定:
- 區域中心投資商業計劃的預先批准,該計劃對投資者申請的裁決具有約束力
- 快速處理投資者申請以及預先批准的商業計劃
- 與商務部長就指定事宜進行磋商
一些擔憂包括:
-附加區域中心報告要求
- 如果確定“區域中心的行為方式與其指定不符,則可以作為終止指定的理由”,對違反財務報表和其他報告要求的行為實施處罰。
- 民事罰款可能包括高達投資總額 5% 的罰款以及暫停區域中心、永久禁止參與該計劃以及終止區域中心地位
- 個人審查-如果存在任何刑事或民事違反任何涉及欺詐或欺騙的法律,或有關證券違規的法律,或有任何理由相信該個人可能參與其中,則阻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參與 RC在某些嚴重重罪。相信評估懲罰的標準而不是其他犯罪行為的了解標準的理由令人不安。
- 秘書終止區域中心的不可審查的自由裁量權
- 證券合規的新合規規定
該修正案也將規定投資金額的調整。它不再只是1萬美元或500,000萬美元,而是由商務部長控制。如果商務部長不調整金額,投資金額將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每五年自動變動一次。這可能會發生巨大的變化。
我們確實相信,如果這項修正案以加價形式提出,將會獲得通過。萊希參議員也可能會等待參議院就該修正案進行全面辯論。
免責聲明:本文表達的觀點僅代表作者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出版商及其員工的觀點。或其附屬公司。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供一般資訊;這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具體的法律或財務建議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況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持證專業人士提供。在參與 EB-5 計畫之前,您應該尋求法律、移民和財務專家的諮詢 在本網站上發布問題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您發布的所有問題都將向公眾公開;不要在您的問題中包含機密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