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2016月5日,美國移民局移民投資者計畫辦公室(「IPO」)啟動了新一年的EB-XNUMX計畫利害關係人參與系列活動。主持電話會議的有:IPO 主管 Nicholas Colucci;朱莉婭·哈里森 (Julia Harrison),IPO 副主任;以及即將上任的政策與績效司司長勞瑞‧麥肯齊 (Laurie McKenzie)。
考慮到許多利害關係人渴望聽到的內容,IPO 開始了參與活動,宣傳其正在努力擴大員工隊伍,以應對日益增多的請願積壓。具體而言,截至目前,IPO 共有 113 名員工,2016 財政年度批准的員工人數在未來幾個月內總共授權 171 名員工。為此,該機構近幾個月的大部分人力都用於招募、僱用,以及最重要的是培訓新官員和審判員。雖然這在短期內對緩解當前的積壓問題沒有多大幫助,但 IPO 希望訓練有素的裁決機構能夠努力減少所有 EB-5 流程(包括 I-526、I-829、I-924)的處理時間和I-924A。
截至 26 年 2016 月 XNUMX 日,IPO 報告了有關當前案件量和相關處理時間的以下統計資料:
| IPO 的 EB-5 計劃統計數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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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決案件數量 |
目前處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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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526 |
21,790 |
15.5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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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829 |
4,314 |
15.7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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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924 |
902 |
7.9個月 |
不出所料,處理時間過長是由於 IPO 在 EB-5 區域中心計劃預計的截止日期(30 月 11 日)以及臨時延期至 201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收到了大量案件。那些懸而未決的案件的基礎上處理這些案件。然而,對於利害關係人來說不幸的是,處理時間預計會進一步增加,直到 IPO 充分培訓和/或擴大其員工隊伍(其中包括許多新員工)。
雖然該機構表示 IPO 的主要特權是減少積壓和處理時間,但該機構還宣布打算增加對尋求取消合法永久居留條件的 I-829 申請人進行面試的頻率。只有時間才能證明辦公室是否能夠以協同方式實現這兩個目標。然而,對於利害關係人來說,好的一面在於區域中心(和律師)將被允許參加面談,以代表他們與 I-829 流程密切相關的利益。然而,這種做法的優點仍有待商榷。隨著越來越多的 I-829 申請重點關注該計畫在創造就業方面的成功,目前尚不清楚美國移民局希望從投資者本身獲得哪些資訊。對於出現與創造就業機會和維持投資有關的問題的項目,在行政決策委員會面前舉行聽證會可能更有益。
區域中心
IPO 明確表示,其未來的主要關注領域之一將是 EB-5 區域中心計劃中的詐欺偵測和相關問題。前一天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作證後,科盧奇先生自然而然地強調了該辦公室打算採取的反詐欺措施。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區域中心及其管理層將加強對資金如何部署和支出的審查,參考了向代理商支付佣金以及使用 EB-5 資本招聘中國旅行的例子。事實上,2014 財年,IPO 發布了 85 份終止意向通知(「NOIT」),並最終終止了九 (9) 個區域中心。發言人指出,終止這些區域中心的主要依據是未能透過 I-924A 表格提交所需的年度合規報告;進一步調查區域中心活動的另一個重要依據是未能促進經濟成長。區域中心應在未來幾個月內監控 IPO 的最新情況,因為它們打算制定審計計劃,以確保嚴格遵守 EB-5 計劃的要求;毫無疑問,下一財年的現場訪問/審計將呈上升趨勢。
IPO 還報告稱,區域中心之間聽起來相似的名稱或不當名稱(例如,名稱中使用“美國”或“聯邦”)有所增加。它還警告不要在區域中心材料上不當使用國土安全部官方印章。為了幫助公眾了解這一領域,IPO 為每個區域中心添加了 ID 號 在其網站上列出。此外,對於最近更改名稱的區域中心,網站現在將顯示該實體的目前名稱和先前的名稱。
新的政策和績效部門
Laurie McKenzie 被任命為新部門的負責人,該部門專注於 IPO 的政策和績效。為此,她表示她的部門負責考慮《條例》的評論和修訂。 2015 年 XNUMX 月備忘錄草案。她還將審查所有表格,包括表格 I-526、表格 I-924 和表格 I-924A,以了解可能的更新。最後,她指出,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已準備好應對 EB-5 計畫終止的指南,但除非終止,否則不會發布該指南。
其他興趣點
- 如果獲得批准的投資者沒有及時提交 I-829 或及時提交但 I-829 被拒絕,美國移民局將採取行動終止該投資者的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如果此人目前在美國,他們還將發出出庭通知並將此人置於遞解出境程序中。
- USCIS/IPO 不會討論簽證可用性或簽證公告,因為它們屬於國務院的職權範圍。
- 允許分期資助 EB-5 投資(即「在提交申請時積極參與投資過程」)。也允許使用私人貨幣兌換服務,但必須證明合法的資金來源和資金路徑(例如,當申請人的祖國有貨幣限制限制其海外匯款金額時);如果 IPO 有疑問,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的證據來驗證資金的合法性。
- 區域中心的所有權或管理權發生任何變更時,必須在 30 天內通知 IPO。雖然透過 EB-5 郵箱發出此通知是可以接受的,但 IPO 強烈建議透過提交 I-924 修正案來實現這一目的,因為此類變更可能會導致對區域中心營運條款的額外修改。
- IPO 參考波多黎各現有的 EB-5 項目,確認項目可以位於美國領土。
- 下一次 EB-5 利害關係人參與活動將於 25 年 2016 月 XNUMX 日以現場或電話形式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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