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凱特·卡爾梅科夫
正如許多移民客戶在政府關門後所知道的那樣,美國移民局是一個「收費」機構,這意味著他們處理提交的申請需要付費。因此,美國移民局在政府關門期間繼續運作。透過使用提交的表格,美國移民局能夠有效地收集處理申請人的某些移民福利請求所需的資訊。對於 EB-5 投資者來說最重要的兩種表格是 I-526 和 I-829 表格。
對於 EB-5 流程的第一步,投資者將使用 I-526 表格「外籍創業家移民申請」。表格的申請費為 1,500 美元,處理時間約為四到六個月。該表格旨在向 USCIS 提供有關投資者 EB-5 投資的信息,例如有關商業企業、投資金額以及投資所創造的就業機會的詳細信息。除表格外,投資者還需要提供大量文件,證明該投資將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工作崗位,並且投資資金是合法獲得的。
I-526 申請獲得批准後,海外投資者將進入下一階段—領事處理。在領事處理階段,美國境外的申請人向美國駐海外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這個過程涉及兩個不同的政府機構:國家簽證中心和國務院下屬的駐外領事辦公室。為了開始領事處理,投資者的 I -526 必須已獲得批准,並且必須提供簽證號碼。 美國投資者透過向美國移民局提交 I-485(身份調整申請)來處理綠卡申請。
在最後階段,投資者必須提交 I-829 表格,「企業家取消條件的請願書」。 I-829 表格的申請費為 3,750 美元,通常至少需要六個月的處理時間。該表格表明投資者成功滿足了 EB-5 計劃的所有 USCIS 要求。投資者必須在獲得有條件居留身份兩週年之日起 829 天內提交 I-90 表格。一旦I-829獲得批准,有條件的居住限制將被取消,以便投資者及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永久居住在美國。
潛在的 EB-5 投資者應注意 USCIS 最近修訂了 I-526 表格。修訂後的 I-526 表格與先前的版本相比有一些細微的變化。這些變更包括供申請人填寫其護照號碼、旅行證件號碼和有效期限的空間。申請人也可以在此處填寫他或她的手機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有趣的是,表格仍然不要求投資者列出其家屬的姓名,或他們投資新商業企業(基金)的區域中心。通常,與其他移民簽證類別的其他移民申請一樣,缺乏將家屬納入 I-526 的能力,會導致申請獲得批准後出現延誤。 16 年 2013 月 526 日之後,舊版的 I-XNUMX 將不再被接受,因此投資者和代理人必須確保他們使用正確的版本,以避免 USCIS 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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