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的新規對EB-5投資移民計畫和外國在美投資意味著什麼? - EB5Investors.com

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的新規對EB-5投資移民計畫和外國在美投資意味著什麼?

EB5Investors.com 員工

華盛頓的一項重大政策發展引起了全球投資界的關注,其中包括 EB-5 投資者、區域中心和主權財富基金,他們越來越多地參與美國房地產資本結構。

2026年5月29日,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聯合發布了補充指南——IRS IR-2026-69——以回應《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892條項下的擬議法規。第892條規定,外國政府(包括主權財富基金)從其在美國的被動投資中獲得的某些收入無需繳納美國稅款。新的指南引入了兩項在2025年12月最初提出的法規草案中缺少的關鍵保護措施:一項祖父條款和一段過渡期。

我們怎麼來到這裡

最初於2025年12月15日發布的擬議法規,在主權財富基金界引起了強烈警覺。財政部和國稅局提議明確外國政府收購債務何時構成「商業活動」——這一認定將取消美國被動投資對主權財富基金的吸引力所在——稅收豁免。外國政府、機構投資者及其顧問強烈反對,認為擬議規則會為已在美國市場投資的資本帶來不確定性,並可能擾亂長期存在的投資結構。

財政部和國稅局聽取了各方意見。今天發布的指導意見以兩部分的方式直接回應了這些擔憂。 「祖父條款」提出了新的適用日期,確保現有的外國政府投資權​​益在最終法規生效後不受其約束。過渡期給予主權投資者至少90天的時間(自發布之日起算),或直至發布後第一個納稅年度開始之日,以遵守最終法規。

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將此舉完全置於政府的經濟議程之內,稱該指導旨在“為當前投資的待遇提供確定性,並為主權投資者提供過渡性救濟”,並承諾將對最終法規進行評估,以“加強美國經濟,維護既定的市場慣例,並為現有和未來的主權財富基金投資維持穩定的環境”。

美國國稅局執行長弗蘭克·J·比西尼亞諾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比西尼亞諾表示:“針對近期提出的法規草案,國稅局聽取了許多納稅人的擔憂,並決定提供過渡性救濟措施。透過這些調整,國稅局旨在維護既有的市場慣例,促進國內經濟增長,並支持當前和未來主權財富基金在美國的投資。”

為什麼EB-5利害關係人應該關注

雖然第 892 條規範的是主權政府及其投資工具,而非直接針對 EB-5 個人投資者,但外國資本的監管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 EB-5 生態系統。來自海灣國家、東亞和歐洲的主權財富基金和政府關聯實體,已日益活躍地參與美國房地產和基礎設施資產類別中,而這些資產類別正是許多 EB-5 區域中心計畫的基礎。稅收待遇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支撐了機構投資者對這些投資結構的需求,而這種需求的成長有利於 EB-5 資本的形成。

對於 EB-5 個人投資者,特別是那些來自家族財富與政府關聯企業或投資工具相關的國家的投資者而言,今天的指導意見傳遞了一個更廣泛的信號:本屆政府積極回應利益相關者的反饋,並正在採取審慎措施,避免擾亂已經在美國流動的資本。

接下來發生什麼

財政部和國稅局確認,在發布最終規則之前,將繼續就擬議法規的各個方面接受公眾意見。 90天的過渡期從最終規則發布之日起算。 EB-5利害關係人、區域中心以及擁有主權共同投資者或政府關聯資本合作夥伴的開發商應密切注意意見徵詢期,並諮詢合格的稅務顧問,以評估在不斷變化的框架下可能面臨的任何風險。

今日發布的《聯邦公報》指南中包含了提交評論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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