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瑪爾塔·利洛
外國投資者對此感興趣 EB-5 簽證計劃 要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有兩種選擇:作為直接或獨立投資者進行投資或透過 授權區域中心.
兩者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控制。獨立投資者直接投資於企業,尋找自己的項目,並擔任管理角色。 EB-5區域中心投資者採取較被動的方式,將投資管理委託給USCIS指定的區域中心。如果他們投資一個項目,則必須滿足 800,000 萬美元的最低投資要求 目標就業區 (TEA) 如果是在美國其他地方,則為 1.05 萬美元,並透過經批准的商業實體在至少兩年內創造 10 個美國全職工作。
EB-5 律師兼 CSG Law 移民法小組主席 Samuel Newbold 解釋說,從這個意義上說,直接投資申請人本質上更具創業精神。 「這並不意味著區域中心計畫沒有創業投資者。但總的來說,直接投資者是更喜歡對企業進行營運控制的人。他們不想將資金和控制權交給其他第三方。他們希望成為駕駛座上的人,而且他們可以接受這種風險。
直接 EB-5 投資的類型及其融資方式
湯姆·馬丁Baker Tilly 董事總經理補充說,直接投資者的另一個共同特徵是,他們通常與美國有關係,「他們在美國有一個親戚正在建立一家企業,他們將投資該企業移民到美國。他們與開發商關係密切,並對專案和投資對象感到滿意。
紐博爾德補充說,這些企業家投資者“通常擁有商業經驗或熟悉美國市場,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人們普遍認為,酒店、餐飲和娛樂業對此類 EB-5 投資者最具吸引力。 「我們看到很多 EB-5 直接進入飯店、餐廳和加油站。話雖如此,我們也曾為曾在煤礦、日間照顧中心、科技公司、娛樂中心和雜貨店工作的客戶提供協助。只要創造 10 個就業機會,開辦什麼業務並不重要,」Martin 說。
Newbold 補充說,EB-5 直接投資的成本往往高於 800,000 萬美元的最低要求。 「我認為每個人都想買最便宜的票,所以每個人都想花 800,000 萬美元。但對於直接投資來說,成本通常更高。你可能會嘗試用 800,000 萬美元來做這件事,但很難用 800,000 萬美元創辦一家企業並僱用那麼多工人並保持他們的就業並讓企業取得成功,」他說。
Newbold 表示,顧問業通常會吸引直接 EB-5 投資,但它並不是一個便宜的選擇。 「諮詢員工的費用很高,尤其是在技術或專業服務領域。你不能用 800,000 萬美元僱用 XNUMX 名員工在專業服務或任何類型的技術諮詢或類似領域長期工作,」律師說。
Newbold 也有一些客戶創辦了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來管理其在美國的資產。
該律師表示,這些投資者通常結合 EB-5 和非 EB-5 資本為這些項目提供資金。 「我們經常看到資本堆疊中的非 EB-5 投資與 EB-5 投資相結合,」他說。 “實際上,更正常的情況是要么讓 EB-5 投資者投資超過 800,000 萬美元,要么有一個或多個合作夥伴出資。”
為什麼直接 EB-5 投資者少於區域中心投資者
Newbold 確認,直接投資在 EB-5 生態系統中很少見,只有 1-2% 的投資者選擇直接投資。通常,大多數申請人要么選擇區域中心,要么放棄申請。
EB-5 區域中心投資具有更多優勢,包括在創造就業機會方面更具靈活性,以及由於多個投資者為同一專案做出貢獻而匯集較低的投資金額。區域中心也必須積極遵守美國移民局的規定,減少投資者的壓力,否則投資者將獨自負責滿足所有準則。
「一旦他們發現這會很困難,而且成本會比他們想像的要高,他們就會轉向區域中心投資,因為它是交鑰匙工程,」紐博爾德補充道。
對於已經居住在美國的 EB-5 投資者來說,同時申請正在成為一種流行的選擇 並希望在留在該國並能夠工作的同時調整其移民身份 (AOS)。紐博爾德指出,這一趨勢也鼓勵申請人選擇區域中心而不是直接投資。
「有很多因素會影響他們做或不做的決定。這些因素之一始終是移民。如果他們已經在美國擁有移民身份,那麼做某事通常是他們進行直接投資的時間因素。我想說的是,平均而言,直接投資者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弄清楚這一點。比區域中心投資者更重要,」他說。
儘管直接 EB-5 申請人來自全球各地,但一些國家最近一直主導著這一趨勢。 “印度投資者 可能構成我們直接 EB-5 項目的大部分,但我們也看到來自俄羅斯的投資者, China和南美洲,」馬丁說。
此外,Newbold 補充道,這些 EB-5 投資者也往往來自西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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