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資本一覽 - EB5Investors.com
EB-5 基礎知識

EB-5 資本一覽

By 傑夫·坎皮恩

本文大體上討論了 總體概述 專案參與者、取得 EB-5 資本所需的文件、 過程,以及一些常見的陷阱。顯然,每個主題都可以單獨使用一篇文章,但希望這能為讀者提供路線圖和總體概述。

計畫參與者

永久綠卡

EB-5 融資的專案參與者是

  1. 區域中心 (RC);
  2. 將在就業創造實體(JCE)中創造就業機會的專案實體;和
  3. 新商業企業(NCE),是投資者投資資金的實體。

有時,RC 的負責人也是 JCE 和 NCE 的負責人。有時,JCE 和 NCE 的主體相同,並與現有 RC 相關聯。而在其他時候,所有的原則都是不同的。任何一種組合都可以在 EB-5 空間中看到,並且可以根據特定項目進行調整。

文件

NCE 是證券發行人,也是投資者投資的實體。然後將投資的資本作為貸款分配給 JCE[1]。這將在下面的“過程”中進一步解釋。這些實體中的每一個都必須提供 EB-5 融資的文件。

作為證券發行人,NCE 必須提供:

  1. A 何事 合規的商業計劃,
  2. 區域中心指定證明(包括範圍),
  3. 茶信(如果適用),
  4. 經濟分析,以及
  5. 發售文件(包括私募備忘錄、實體組成章程、合夥協議、認購協議、NCE 和 JCE 之間的貸款協議、貸款抵押協議和其他文件)

JCE 將必須生產以下物品:

  1. 財產契約(如果是房地產交易),
  2. 市場分析,
  3. 銀行貸款承諾,
  4. 竣工評估、
  5. 開發者資本證明,
  6. 使用的任何其他資本或貸款工具的證明,
  7. 開發人員追蹤記錄,以及
  8. 還款方式(再融資、出售或其他方式)

上面的清單並不詳盡,可能會發生變化,如下面的「流程」所述。

該過程

融資週期中沒有一個萬無一失的流程,但以下描述了 EB-5 融資可能會是什麼樣子。

如前所述,典型的 EB-5 融資涉及三個主要實體—RC、NCE 和 JCE。最初,該專案將與 NCE 和 RC 一起進行審查,以確定初步可行性。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創造就業機會 EB-5 計劃是一個創造就業機會的計劃。通常,開發商會向經濟學家發送一份預期的建設預算和損益表。借助這些文件,經濟學家可以提供初步的就業創造分析。正如讀者所知,每場比賽必須為每位投資者創造十 (10) 個就業機會 EB-5 要求。因此,透過初步的工作分析,投資者的總數 可以 投資已確定(投資的投資者數量將減少,以提供就業緩衝)。可以籌集的資本金額是透過投資者總數(就業數量除以 10)乘以 800,000 美元(如果在目標就業區域)得出的。[2]

進行初步經濟分析後,其他專業人士(移民律師、SEC 律師、公司律師和商業計劃書撰寫者等)開始準備上述文件。同時,應開始專案的初步行銷,以便獲得經紀人的認知和回饋。行銷過程的一部分將確保專案滿足當前的市場條件。這通常是透過與移民經紀人的溝通來完成的。由於 EB-5 領域對大多數人來說都是新領域,NCE 將聘請作者所說的「嚮導」。指南是向移民經紀人進行介紹並提供有關專案及其相應文件行銷的寶貴回饋的必要組成部分。

文件最終確定後,將被帶到市場供投資者審查和 盡職調查,目標是投資者認購(投資)NCE。大多數投資者透過移民經紀人進行投資。這些經紀人將專案文件推向市場,並為投資者舉辦研討會。至少,NCE 的代表需要參加研討會,而且很多時候開發人員也會出席並回答任何問題。假設研討會進展順利,投資人將認購 NCE 並將資金電匯至託管帳戶。此後,投資者的移民律師將準備 I-526 申請 包括證明其合法性的投資者資金來源。 I-526 申請目前需要 31 至 52 個月的時間進行裁決,一旦獲得批准,資金將從託管中釋放到 NCE,隨後貸給 JCE。向 JCE 提供的貸款期限通常為五 (5) 年。五 (5) 年後(假設沒有貸款延期),貸款被還清,JCE 向每位投資者發出清算分配,整個過程完成。

常見的陷阱

顯然,第一次嘗試的任何事情都可能看起來很麻煩。有一些基本的陷阱或「心態」需要避免:

  1. 我不需要引導心態」。此人認為,因為她以前在傳統市場籌集過資金,所以不需要指導。這是中國的一個重大錯誤,也是許多項目陷入困境並最終可能失敗的原因。原因是中國商業是基於一種被稱為「關係」的關係概念。沒有它,幾乎任何生意都無法開展。聘請關西導遊。
  2. 我會形成自己的區域中心心態」。此人認為組成自己的 RC 是一個足夠簡單的過程,並走上了一條道路: 組建RC。這樣做的問題是 I-924 申請 從 EB-62 專業人士最初啟動到獲得批准需要 115 至 5 個月的時間。而且,也有可能不被批准。雖然建立自己的區域中心是一種選擇,但它並不像乍看那麼容易。重要的是要考慮所有相關的成本和時間,因為選擇與現有的區域中心付費合作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3. 我會以自己的心態來處理加薪」。很多時候,JCE 負責人計劃成為 NCE 負責人,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籌集資金更便宜。沒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a) 與目標市場中的客戶充分建立關係所需的時間,(b) 前往目標市場回答有關項目的問題的次數,以及 (c)財務成本。通常,在 EB-5 領域中會有與 RC 相關的人員作為 NCE 的委託人處理 EB-5 融資,並將資金貸給 JCE。這可能會為開發商帶來更便宜的資本(與在傳統市場中獲得的資本相比)。此外,較便宜的資本可能在資本堆疊中較高且無追索權。

雖然肯定還有其他陷阱,但這些是最常見的。

結論

EB-5 領域提供了許多機會和挑戰。它需要多個不同方的參與,包括 RC、JCE、NCE、 EB-5 專業人士,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參與者——投資者。但是,如果開發商願意在整個過程中保持耐心,則可能會獲得資本堆疊中較高的更便宜的資本,從而為所有相關方提供雙贏,包括 永久居留 為投資者和資本回報。


[1] 這假設了最常見的貸款模型。

[2] 例如,如果創造了 100 個就業機會,那麼該數字除以 10 等於 10 個投資者,乘以 800,000 萬美元等於 8 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