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XNUMX 月審核)
EB-5 表格概述
參加者 EB-5 簽證計劃 需要提交多份表格來證明他們有資格參加流程的不同部分。這些表格通常由移民律師代表申請人準備和提交。其他專業人士 — — 例如經濟學家、商業計劃書撰寫人、會計師和證券律師 — — 也會提供支持文件。費用和處理時間會根據所審核的具體表格而有所不同。雖然大多數 EB-5 表格都是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提交的,但有些表格是提交給國務院的。 EB-5 申請人的主要表格包括 I-526 申請、I-485 申請、DS-260 申請和 I-829 申請。此外,EB-5 區域中心必須提交 I-924 表格才能向 USCIS 申請指定。
I-526 申請
I-526 申請 由以下機構提交 EB-5移民投資者 這是EB-5簽證申請流程的第一步。 I-526申請證明投資者已向符合EB-5計畫資格的商業實體投資或正在投資所需金額。投資者還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投資符合EB-5創造就業的要求。與I-526申請案一起提交的證據形式包括公司章程、銀行對帳單、商業計劃書和稅務記錄。 I-526申請費為11,160美元。
I-485 申請
I-485 申請 由 EB-5 簽證申請人在 EB-5 流程的第二步提交。 I-485 由已在美國合法居住且具有有效非移民身分的 EB-5 參與者提交。核准的 I-485 申請允許美國境內的非移民根據其核准的 I-526 申請將其身分從非移民「調整」為有條件永久居民。 I-485 申請包括安全檢查以及移民品行良好、有資格調整身分且在美國不會成為公共負擔的證據。此類證據包括有效的出生證明、申請人的照片、體檢報告和疫苗接種記錄。 I-485 申請費用為 1,400 美元,其中包括 85 美元的生物辨識服務費。
DS-260 應用
DS-260表格, 線上移民簽證申請表適用於透過領事館程序(即在美國境外)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的 EB-5 投資者及其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此表格在投資者的 I-526 申請獲得批准且有簽證配額後提交,啟動移民程序的下一步。申請人透過美國國務院領事電子申請中心 (CEAC) 在線填寫 DS-260 表,提供詳細的個人簡介、旅遊和家庭資訊。提交後,投資者及其家屬將安排在其祖國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接受面談。面談後獲得批准,將簽發移民簽證,允許其根據 EB-5 計劃以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
DS-230 應用
DS-260(線上移民簽證申請)已取代 DS-230,適用於幾乎所有移民簽證類別,包括 EB-5。 DS-230 僅在少數情況下使用,例如收養或紙本申請。
DS-230應用 與 I-485 申請非常相似,但由在美國沒有現有身分的 EB-5 簽證申請人提交。 DS-230 申請透過國家簽證中心提交給國務院。一旦獲得批准,EB-5 簽證投資者將獲得為期兩年的有條件永久居留權,使他們能夠來到美國。 DS-230 申請收集傳記數據,證明申請人一旦到達美國就能自給自足。申請書還收集證據,證明申請人已獲得適當的安全檢查、體檢和任何所需的警方許可。作為 DS-230 申請的一部分,還需要在申請人所在國家/地區的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進行面試。處理時間因申請人來自哪裡而異,一些國家的安全檢查可能會延遲很長時間。
I-829 申請
I-829 申請 在投資者透過EB-5程序取得美國有條件永久居留權後的21至24個月內提交。 I-829證明申請人已滿足所有EB-5要求。例如,必須證明已創造所需就業機會、投資持續,並且已遵循商業計劃。 I-829在兩年EB-5居留期結束時提交。一旦獲得批准,I-829將取消現有的兩年有條件居留權,並使EB-5投資者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投資者代表自己及其受扶養人提交申請,獲批後,受扶養人將獲得十年綠卡。目前的費用為9,525美元,現已包含生物辨識服務。通常需要透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進行。
I-924 申請
自 1 年 2022 月 924 日起,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 (RIA) 頒布後,I-XNUMX 表格將被淘汰。 它已被區域中心指定表格 I-956 和資本投資項目申請表格 I-956F 所取代。
I-956 申請
I-956 表格這是實體用於獲得或續簽EB-5區域中心資格的申請,允許其贊助能夠創造就業機會並刺激美國經濟成長的投資項目。此表格要求提交詳細的商業計劃和合規文件,參與區域中心的個人還需提交I-956H表格。截至2024年956月,I-47,695表格的申請費為5美元,較先前大幅上漲,且相關人員需另行繳納生物辨識費。此表格對於透過區域中心管理的EB-XNUMX專案至關重要,準確提交表格並支付正確的費用對於避免延誤或被拒絕至關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