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26 申請摘要
什麼是 I-526 申請?
外籍創業家的 I-526 移民申請由 EB-5 投資者提交,以證明他們正在投資或已經在合適的 EB-5 項目中投資了所需金額的資本。 I-526 申請通常由移民律師代表 EB-5 申請人準備。申請人可以在採取適當措施投資可接受的項目後提交 I-526 申請 EB-5項目。這些項目必須是新商業企業的一部分。它們可以由移民投資者直接投資,也可以由移民投資者管理 獲得政府指定的 EB-5 區域中心 管理 EB-5 專案。
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已向新商業企業投資了 800,000 萬至 1.5 萬美元的合法資本。具體所需投資金額取決於投資是否位於被稱為目標就業區(TEA)的經濟蕭條地區。 I-526申請的一個重要目的是讓申請人證明其資本投資來自合法的資金來源。因此,EB-5申請人必須提供可追溯的證據,證明資金是合法取得的。
申請人還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投資將為至少 35 名美國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授權移民工人創造全職工作(每週 10 小時或以上)。還必須提供證明 EB-5 投資者將在 EB-5 專案中擔任決策或管理角色的證據。這項要求可以透過證明投資者作為有限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在 EB-5 區域中心專案中擁有投票權來滿足。
I-526 要求
可以使用多種形式的證據來證明申請人已滿足所有 I-526 申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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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符合 EB-5 資格的項目已收到/將收到投資
證據:公司章程、合併或合併證書、合資或有限合夥協議、國營企業證書 -
要求:項目已取得適當的投資金額
證據:銀行對帳單、擔保協議、本票、貸款或抵押憑證或其他足以說明投資金額的證據 -
要求:資金投入透過合法途徑取得(資金來源合法)
證據:五年的報稅表、雇主收入資金的薪資單、銀行帳戶對帳單、證券報表(如果資金來自交易/債券/股票) -
要求:投資將為美國創造十個全職工作
證據:商業計劃 -
要求:投資者將參與 EB-5 專案的日常管理或擔任決策職位
證據:公司文件、聲明和職責描述
誰提交 I-526
移民律師通常完成 I-526 請願書。它們被提交給美國移民局加州服務中心。 I-526 申請的申請費為 3,675 美元。美國移民局有時會根據需要要求提供更多證據。目前,美國移民局需要 31 至 52 個月的時間來審理 I-526 申請。 I-5 申請完成後,EB-526 簽證申請人即可申請美國居留身份。他們透過提交 我485 如果他們已經作為非移民在美國,則調整身分錶 如果他們在國外,則可以提交 DS-260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