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 EB-5 投資時如何降低風險? - EB5Investors.com

評估 EB-5 投資時如何降低風險?

By 馬爾科·伊塞弗

儘管 EB-5 計畫很受歡迎,但許多投資者仍擔心其投資的安全性,特別是考慮到 最近的銀行倒閉。讓我們檢視 EB-5 投資的安全性並探討投資者可以降低風險的方法。

EB-5投資者必須小心,不要被高收益和高回報的承諾所誘惑,而忘記了他們選擇專案時最重要的標準:創造就業機會和資本回報。

隨著通過 2022 年 RIA,在評估項目時還有兩點值得考慮:

a) I-526 / I-526E 和 I-829 階段的申請審核數量處於歷史最低水平,造成了前所未有的處理積壓。因此,投資者應考慮在哪裡申請他們選擇的 EB-5 項目。如果在提交申請時,投資者在美國境內並持有非移民簽證,2022 年的 RIA 還允許同時提交 I-526E(EB-5 申請)和 I-485(申請註冊永久居留權或調整身分)、 I-131、旅行證件申請(提前假釋/旅行授權)及I-765、就業授權申請(就業授權文件- EAD)。 I-765 和 I-131 的裁決速度比 I-526E 快得多,可在很短的時間內為投資者提供綠卡的大部分福利。

b) 出生於倒退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印度和越南)的投資者還應考慮從預留類別之一(例如農村、TEA 或基礎設施)中選擇項目,以獲得優先處理資格並避免倒退考慮。

有關 EB-5 投資的背景信息

EB-5 計劃是一項聯邦計劃。它允許外國人投資創造就業的項目以換取綠卡。這 投資 EB-5 計畫的好處包括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明確途徑 以及獲得投資回報的機會。然而,與任何投資一樣,EB-5 專案也存在相關風險。這些風險包括,如果專案開發商濫用資金,則損失投資的 EB-5 資本;或者,如果專案未能創造必要數量的就業機會,則無法獲得綠卡。透過利用持牌經紀交易商的服務,投資者可以選擇更安全的項目,並遠離那些會讓他們面臨不當風險的項目。

RIA 要求 EB-5 利害關係人承擔責任。除了支付資金的託管代理商外,區域中心現在還必須使用基金管理員的服務,該管理員不僅負責追蹤 EB-5 資金,還負責追蹤 EB-5 投資整個生命週期中的所有付款,從而進一步減少欺詐和濫用資金的可能性。

銀行倒閉及其對 EB-5 投資的影響

近年, 幾家為區域中心及其 EB-5 項目提供服務的銀行都失敗了。當銀行倒閉時,可能會對投資 EB-5 項目的 EB-5 投資者產生重大影響。此外,如果專案在兩年內創造必要數量的全職就業機會之前失敗,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永久居留權。矽谷銀行、Signature Bank 和 First Republic Bank 的失敗和崩潰讓過去和未來的 EB-5 投資者感到緊張。

雖然銀行倒閉永遠是不可取的,但如果確實發生,我們必須了解誰會受傷。幾乎所有最近的資金都是由銀行擔任 EB-5 資金的託管代理、基金管理人或受託人,這些資金存放在一個單獨的帳戶中,不允許與支持其負債的銀行一般資產混合在一起。因此,在失敗的情況下,區域中心可以透過監控他們創建的新商業企業(NCE) 來獲取資金,該區域中心通常透過他們控制和管理的就業創造企業(JCE) 將EB-5 資金借給開發商。如果資金基本上已經支付給 JCE,那麼失敗不會造成嚴重後果。同樣,即使資金仍在銀行,如果銀行沒有任何欺詐行為,只要銀行將其存放在單獨的帳戶中,它們仍然是安全的。

在許多情況下,銀行充當高級貸款人,如果它們失敗,可能會產生令人不快的後果。然而,如果破產銀行在破產之前已經借出資金,那麼對專案的影響很小或沒有影響,除非貸款人能夠提前加速償還貸款。然後,專案業主可能需要尋找替代資金來源來進行再融資,並償還失敗的銀行債權人(要求該專案提供優先貸款)。如果破產銀行已承諾提供貸款但尚未支付資金,則可能會導致區域中心出現流動性緊縮,區域中心隨後需要尋找新的貸方來取代破產銀行。這可能有問題。他們可能找不到願意以合理的資金成本承擔風險的替代銀行或貸款人,從而危及專案的可行性。透過與成熟的貸款機構、經驗豐富的證券顧問和經紀交易商合作,並確保貸款文件中的細則不會使專案面臨不可預見的風險,區域中心和開發商可以減輕這些意外事件的影響。

降低 EB-5 投資風險

雖然無法消除與投資 EB-5 項目相關的所有風險,但投資者可以採取措施減輕其中許多風險。例如,投資者在投資前應對專案和專案開發商進行徹底的盡職調查。此外,投資者應與具有完成 EB-5 專案記錄的信譽良好的區域中心合作。最後,投資者應該清楚地了解所涉及的風險,並且只應該投資他們可以承受損失的資金。

聯邦政府也致力於讓 EB-5 計畫對投資者來說更加安全。例如,政府實施了新法規,要求專案開發商和區域中心提高透明度。此外,政府加強了對區域中心的監管,並對專案審批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無論多富有,沒有一個投資者願意賠錢。因此,他們在承諾投資之前應該進行盡職調查。考慮三個比率以形成對資本結構的客觀看法。他們是:

  1. 權益佔項目總成本的百分比:

此比率應盡可能高,顯示開發者在遊戲中佔有重要地位。如果開發商在專案中擁有較高的股份,他們就越有可能關注該專案並使其成功。

  1. 貸款和 EB-5 合計佔專案遠期評估的百分比:

該比率應盡可能低,表明一旦完工,專案價值將覆蓋負債。作為這裡的一個子類別,讓我們來看看另一個比率,根據定義,它比這個比率小。此比率是優先貸款佔項目前瞻性評估的百分比。確保這兩個比率接近。高級貸款遠期評估比率非常重要,因為高級貸款人與專家貸款人在承諾貸款之前會徹底研究專案的可行性。因此,如果他們的比率是,例如,60%,那麼 EB-5 風險敞口的比率應該是 70/75%,並且高級貸款人必須有內部模型,要求有足夠的緩衝來減輕他們的風險。

  1. EB-5 佔優先貸款償還後遠期評估的百分比

該比率應盡可能低,表明一旦開發商償還高級貸款,已完成專案的剩餘價值將能夠輕鬆覆蓋 EB-5 資本。該比率越低,EB-5 資金安全的可能性就越大。

雖然投資 EB-5 專案存在風險,但投資者可以採取措施降低這些風險。他們可以透過進行徹底的盡職調查並與信譽良好的區域中心和服務專業人員合作來增加成功投資的機會。不過,他們應該只投資可以承受損失的資金。此外,國會和聯邦政府已採取措施,透過實施新法規並根據 5 年 RIA 加強監管,使 EB-2022 計畫對投資者更安全。的是要記住,許多成功的專案為投資者提供了獲得永久居留權並返還資金的途徑。最終,是否投資 EB-5 專案是每個投資者必須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財務目標做出的決定。透過採取謹慎和知情的方法,投資者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並有可能從 EB-5 計劃中獲益。

馬爾科·伊塞弗

馬爾科·伊塞弗

Marko Issever 是 America EB5 Visa 的創始首席執行官,在 Riverside Management Group 領導 EB-5 資本相關活動,為國際投資者與 EB-5 發行人牽線搭橋。他最近成立了全球移民公司 CBP Invest,為格林納達、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馬耳他和希臘等國的第二國公民身份的客戶提供諮詢服務。此前,Issever 曾擔任紐約梅隆銀行董事總經理,領導該公司的全球金融機構衍生性商品銷售業務。伊塞弗能流利地說土耳其語和拉迪諾西班牙語。他在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獲得了金融 MBA 學位。他畢業於伊斯坦堡的海峽大學和羅伯特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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