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珊娜·拉齊基
證據請求 (RFE) I-526 申請 經常包含這樣的聲明:“在審查商業計劃後,美國移民局發現記錄中的證據並不能證明該商業計劃符合 Matter of Ho 規定。”[1] 回應此類 RFE 需要策略。人們必須了解美國移民局對商業計劃的問題和擔憂,並以避免重大變更問題的方式回答問題。 RFE 回覆不能簡單地取代原始的 I-526 商業計劃,而應提供補充資訊和證據,幫助 I-526 計劃滿足「Matter of Ho 合規」標準。
I. 了解與業務計劃相關的 RFE 問題
A. 區分範本 RFE 內容和請願書特定內容
並非 I-526 RFE 的每個部分都指出缺陷或提出問題。
I-526 RFE 通常在標題為「創造就業機會」的部分中提出有關商業計劃的問題。針對主題請願書的特定問題往往出現在本節的中間,周圍是樣板內容。
創造就業機會部分通常以模板語言開頭,該語言審查 8 CFR 204.6 法規中的商業計劃要求,然後引用先前的決策 何事 制定全面的業務計劃。此內容是背景內容,而不是具體問題或疑慮。
在這個通用的開頭之後,就業創造部分提出了針對主題商業計劃的特定問題。這種個人化的內容應該指導回應,因為它當然適用於主題請願書。
許多 RFE 在創造就業機會部分的最後附上了一份清單,其中包含可以支持商業計劃的詳細資訊和證據。此範本內容以句子“USCIS 必須能夠確定商業計劃很可能是全面且可信的”開頭,並引入了標題為“此類證據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至:”,然後是市場分析、許可和執照、合約、行銷策略、業務組織、人員配備和預測類別中列出的項目。
T要點清單提供了一些範例,說明了「可能包括」的其他證據,以證明典型的商業計劃是全面且可信的。該清單幾乎是逐字複製並貼上到大量 RFE 中的,並不一定是特定案例缺陷的清單。經驗表明,許多裁決者在簡單地將要點複製到 RFE 之前不會查找 I-526 記錄中列出的項目或考慮其適用性。該清單提供了有用的參考,顯示了美國移民局如何非正式地擴展 何事 全面的商業計劃的定義。但重點只是個人 RFE 回覆的清單,所列出的典型內容/證據項目確實適用於主題申請,並且尚未出現在 I-526 記錄中。
B. 確定潛在的資格問題
I-526 RFE 可能會要求提供不可用的商業計劃證據。如果 RFE 回應超越具體證據請求來確定請求背後的問題,它仍然可以成功。重點關注資格問題後,RFE 回覆可以提供最佳可用證據來解決 USCIS 的擔憂。
例如,RFE 可能會要求提供建築項目的建築許可證副本。此請求背後的資格問題很及時 創造就業機會。當 RFE 要求建築許可證時,它要求保證該項目確實會向前推進,並且 在規定的時間內創造就業機會。如果尚不存在建築許可證,那麼 RFE 回應應強調最佳可用證據,證明業務計劃可以並將很快實施,並在創造就業機會的最後期限內完成。
每份 RFE 的結論都闡明了 RFE 的目的和成功標準:“申請人必須通過大量證據(換句話說,更有可能)證明申請人完全有資格獲得所尋求的利益。”一份好的 RFE 商業計劃回复可以收集大量證據,以解決美國移民局對申請人創造就業資格的擔憂。該證據可能超出 RFE 中建議的具體文件範圍。
C. 理解“何事 符合」標準
術語“何事 合規」是美國移民局希望在申請中看到的一切的簡寫 EB-5商業計劃。該術語特別引用了先前決策中定義的 EB-5 商業計劃目標和標準 何的事。
由 Matter of Ho 為合規 EB-5 商業計劃定義的標準
- EB-5 商業計劃目標:
- “滿足申請人證明他將在未來兩年內創建 10 個永久性全職職位的責任”
- “使該部門能夠確定創造就業機會的預測是否比充滿希望的猜測更可靠”
- “允許該部門對創造就業的潛力做出合理的推斷”
- EB-5商業計劃實現目標的特徵:
- 該計劃“足夠詳細”,足以支持有關創造就業機會的合理推論
- 該計劃超越了“單純的結論性斷言”,表明預測不僅僅是推測性的。
- 該計劃表明該業務「可行並具有長期生存的潛力」。
- 該計劃是“全面的”,定義為典型業務計劃內容的段落摘要,從業務描述和市場分析到人員配置要求和收入預測。
- “最重要的是,商業計劃必須是可信的。” [2]
當 RFE 說「USCIS 發現記錄中的證據並不能證明該商業計劃是 何事 合規”,這意味著移民局發現證據不足以驗證就業創造預測。解決這一缺陷意味著增加有關創造就業活動的性質和時間表的細節和證據。這可能就像提供狀態更新以顯示自 I-526 提交以來專案的進度一樣簡單。[3] 此外,RFE 回覆可以解決 USCIS 對原始 I-526 商業計劃的任何問題和擔憂。
D. 確定與商業計劃有關的所有問題
由於 EB-5 商業計劃的存在主要是為了證明有關創造就業機會的主張的合理性,因此與商業計劃相關的問題將主要出現在標題為「創造就業機會」的 RFE 部分中。但是,請注意其他部分中可能需要在業務計劃更新中解決的問題。其他可能涉及業務計劃內容的 RFE 標題:新商業企業、風險資本、業務活動的實際承擔以及對創造就業機會負有最大責任的企業可用的資本。
二。 回答與業務計劃相關的 RFE 問題的策略
一旦確定並了解有關 I-526 商業計劃的相關問題,RFE 回覆就可以簡單地回答這些問題,對嗎?沒那麼快。 RFE 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據,但也對這些證據施加了限制。 「重大變更」問題必須影響 RFE 回應和 EB-5 商業計畫更新。
每份 I-526 RFE 的「結論」部分都提醒申請人提交新資訊和文件的危險。
如果申請人提交更新或修訂的文件,請注意「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時證明資格;在申請人根據一組新的事實符合資格後,申請不能在未來獲得批准。 參見 Katigbak 問題,14 I&N Dec. 45, 49(Comm. 1971)。 因此,申請人不得對已提交的申請進行重大更改,以使明顯有缺陷的申請符合 [USCIS] 的要求。 泉美事, 22 I&N Dec. 169, 175(Assoc. Comm'r 1998);另請參閱 8 CFR 103.2(b)(1)。
泉美事 舉了一個例子,一家企業提交了一份符合「問題企業」資格的計劃,但實際上並不符合「問題企業」的資格。請願人試圖透過提交「完全不同的商業計劃」來糾正這個問題。行政上訴小組認為,“這麼晚才接受新的商業計劃是不適當和錯誤的。”新的商業計劃與 I-526 最初提交的計劃有很大不同,以至於改變了資格理由。 “如果律師希望測試與原始計劃有本質不同的最新計劃的有效性,他應該撤回即時請願書並建議請願人提交新的 I-526 表格。”[4]
假設申請人不想重新開始新的 I-526 申請,他或她必須避免 泉美 RFE 回覆中的陷阱。任何商業計劃更新都應強調與原始 I-526 申請的基本連續性,描述變化的情況,同時表明這些變化不會影響 I-526 決定,並通常支持 I-526 在提交時可獲批准的結論並在更新和澄清後至今仍可批准。
A. 了解什麼樣的變化是“實質的”
為了避免 材料變更 陷阱,了解什麼將變化標記為「實質」。 USCIS 政策手冊中有關 I-526 申請的章節指出“如果變化的情況自然會影響決策或可預見地能夠影響決策,則變化是重大的。“ 相比之下, ”根據提交的業務計劃和其他支援文件發生的變更通常不會被視為重大變更。“[5] 正如律師 Ron Klasko 所說,“重大變更應該是使可批准的項目變得不可批准,或使不可批准的項目變得可批准的變更。”[6]
例如,假設投資項目的時間表發生了變化。 526年制定的I-2018商業計畫預計建設將於2020年完成,但截至2021年建設工作尚未開始。這是實質改變嗎?取決於日程變更是否會影響 EB-5 資格。如果該專案不僅被推遲,而且明顯面臨永遠無法開工的風險,那麼 EB-5投資 永遠不會創造就業機會的風險。投資者的資格取決於預期的就業機會創造,因此,當拖延破壞就業機會創造潛力時,就會產生重大影響。
另一方面,也許 RFE 的回應可以提供證據,表明該項目目前正在按計劃進行,並且儘管最初出現了可解釋的延遲,但仍有望在投資者的時間表內完成創造就業的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儘管時間表發生變化,創造就業機會的潛力仍然完好無損,並且延遲對於 EB-5 資格變得無關緊要。
这 移民律師 領導 RFE 回覆的人員應檢查 RFE 對業務計劃的擔憂,審查自 I-526 提交以來實際發生的業務計劃變更,並幫助標記可避免和不可避免的重大變更問題。
B. 使用有效的演示來解釋變化
當 I-526 RFE 聲明「記錄中的證據不能證明該商業計劃符合 Matter of Ho」時,RFE 沒有指定回應格式。申請人在回答 USCIS 的商業計劃問題時有三種基本選擇: (1) 只需提交 RFE 中特別要求的證據文件集合; (2) 提交一份符合 Matter of Ho 標準的新商業計劃; (3) 提交一份商業計劃附錄,其中介紹了原始 I-526 商業計劃的更新並討論了新的證據。
第三個選項對於有效地呈現和解釋變化是最有效的。無法解釋的展品收藏或完全制定的新商業計劃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它們都只是提供新資訊。這些選項讓讀者自行弄清楚 I-526 申請和 RFE 回覆之間發生了什麼變化,以及這些變化是否重大。相較之下,商業計劃的附錄可以在連續性和持續資格的背景下主動解釋新證據。
附錄顯然不會簡單地取代原來的商業計劃。因此,它避免了看起來像是那種標誌著重大變化的「完全不同的商業計劃」。由於它引用了原始計劃,因此附錄可以在未更改的情況下提供更新和修改。由於引用了新證據,附錄可以突出並解釋對正在進行的案件重要的細節,以確保可靠 創造就業機會 預測。
在任何與 RFE 回覆相關的商業計劃中,許可證、合約和稅務記錄等文件都對建立信譽和遵守 Matter of Ho 起著重要作用。 I-526 RFE 要求提供此類文件;他們沒有特別要求更換商業計劃。但如果將新證據放在企業發展歷史的背景下呈現,將是最容易理解和引人注目的。商業計劃附錄可以講述解釋證據的故事。附錄還可以根據需要提供澄清並回答問題,以幫助 I-526 商業計劃記錄實現 I-XNUMX 所設定的目標 何事:證明 EB-5 資格。
[1] 本業務計畫中來自「取證」的所有引用均代表 10 年和 526 年 2020 份 I-2021 RFE 樣本通用的範本語言。
[2]此列表中的所有引用均來自 因何, 22 I&N 212 月 213, 1998 (Assoc. Comm'r XNUMX)。
[3] 多年的處理時間意味著,即使商業計劃在提交 I-526 時是完美的,USCIS 也可以在裁決時稱其“有缺陷”,僅僅因為該計劃到那時已經過時,並且缺乏最重要的內容。最近創造就業活動的證據。
[4] 引用語言來自 在重新伊蘇米。 22 I&N 169 月 1998 年(BIA 2014) https://www.justice.gov/sites/default/files/eoir/legacy/07/25/3360/XNUMX.pdf
[5] USCIS 政策手冊(第 6 卷,G 部分,第 4 章,C 節)
[6] 「商業計畫不是雕像-商業計畫變更的影響」(17 年2016 月5 日),作者:H. Ronald Klasko https://www.klaskolaw.com/eb-XNUMX-investor-visas/a-business- plan-不是商業計劃變更的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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