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旅行禁令 3.0 和總統公告 9645 的影響 - EB5Investors.com

川普旅行禁令3.0和總統令9645的影響

作者:Marjan KasraBabak Hojjat

自 1.0 年 27 月 2017 日「旅行禁令 XNUMX」實施以來,川普總統的旅行禁令的情況一直非常不穩定。 。結果,這些國家的許多人被拒絕進入美國,許多人被限制在世界各地的機場登機。

由於這些國家的公民主要是穆斯林,因此該禁令被稱為「穆斯林禁令」。美國國土安全部 (DHS) 和海關與邊境保護局 (CBP) 幾乎沒有任何相關指導,導緻美國入境口岸的情況極為混亂。經過幾天全國機場的抗議和集會後,西雅圖聯邦法官做出裁決,阻止了旅行禁令 1.0,允許恢復簽證。

旅行禁令演變1.0至3.0

旅行禁令1.0失敗後,川普政府於2.0年29月2017日推出了淡化版本2.0。這次,川普政府表示,為了入境,外國人必須證明與境內父母、配偶、未婚夫、子女、成年子女、女婿、媳婦或兄弟姐妹的關係。 XNUMX版本稱他們與該外國人並非「真誠」關係。經過訴訟,他們後來被包括在內。

經過一連串失敗後,2017 年 90 月,政府終於取得了勝利。美國最高法院在夏季休會前解除了夏威夷和馬裡蘭州聯邦法官實施的禁令。最高法院的裁決未經自由派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史蒂芬·布雷耶、索尼婭·索托馬約爾和埃琳娜·卡根)簽署。保守派法官尼爾·戈薩奇、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塞繆爾·阿利托認為,應允許總統政府在所有情況下執行該禁令。這實際上允許川普政府在 120 天內禁止蘇丹、敘利亞、葉門、伊朗、利比亞和索馬利亞的公民進入美國。它還禁止幾乎所有難民在 XNUMX 天內進入美國。

為了使該禁令成為我們移民法中的永久特徵,政府於 24 年 2017 月 9645 日發布了第 3.0 號總統公告(不再稱為「行政命令」)。它對八個國家實施了限制:敘利亞、委內瑞拉、葉門、查德、伊朗、利比亞、北韓和索馬利亞。它也對伊拉克公民採取了額外的安全措施。第九巡迴法院(夏威夷原告)和第四巡迴法院(馬裡蘭州原告)都針對這一所謂的「旅行禁令7」發布了禁令,這再次使川普的禁令失效。然而,2017年XNUMX月XNUMX日,最高法院批准了政府緊急中止初步禁令的動議。

因此,川普總統最近的旅行禁令於 8 年 2017 月 XNUMX 日生效,針對以穆斯林為主的國家,而第九和第四巡迴法院的上訴仍在審理中。

總統公告 9645

總統公告雖然範圍較窄,但仍然被許多人認為是出於敵意,並且在許多層面上都是違憲的。從表面上看,該公告聲稱允許對美國不構成威脅的人實行「豁免」程序。根據公告本身,國務院將向公眾提供「指導」。截至目前,該部門尚未給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唯一的「指導」是對公告本身的虛擬重申(參見 AILA 文件號 17120830)。儘管川普公告聲稱可以向受到不利影響的國民提供「逐案」豁免,但自8 年2017 月212 日實施以來,受影響各方實際上遭到了斷然拒絕。拒絕通知指出,他們“根據第 9645 號總統公告,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 XNUMX(f) 條被認定不符合簽證資格。今天的決定不能上訴。”

在這一一般性拒絕之後,兩個方框之一被勾選。第一種選擇指出“考慮到公告的規定,不會給予豁免”,申請人可以稍後重新申請。幾乎所有非移民簽證(如果所述非移民簽證不是公告中的少數「例外」之一)以及所有多元化簽證申請人似乎都勾選了該方塊。大多數移民簽證申請人通常都會勾選第二個方框,包括家庭簽證和 EB-5 簽證類別。在此,通知有意移民者,領事官員正在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公告規定的豁免,並進一步參考公告文。上述拒絕通知最後強調豁免程序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且申請人仍然「根據第 212(f) 條被拒絕」。

第 3 號公告第 9645(c) 條授權領事和移民官員「根據具體情況」向在以下情況下將受到公告入境禁令限制的個人授予豁免: 拒絕入境將導致該外國人過度的困難;入境不會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且入境符合國家利益。

免簽證程序

儘管豁免程序應該是可能的,但目前尚不清楚使用什麼證據標準來做出這項決定。

參議員 Jeff Flake 和 Chris Van Hollen 於 31 年 2018 月 XNUMX 日寫了一封兩黨信函,要求國務院提供有關簽證的資訊。參議員在信中聲稱,有報告稱「統一拒絕簽證豁免」。此外,參議員強調,美國國務院沒有向公眾提供任何有關豁免的決定性指導,也沒有提供授予豁免資格的證據或資格標準。

繼這封信之後,美國國務院於 22 年 2018 月 8,406 日向參議員範霍倫發出了一封令人震驚的信件。美國國務院透露:“截至 15 年 2018 月 2017 日,在 2017 份非移民和移民簽證申請中,只有兩項豁免獲得批准。”為了了解有多少人受到不利影響,必須查閱 2016 年國務院簽證辦公室報告(Department of State, Report of the Visa Office 73,500, 表 XIV, XVIII)。根據上述國務院報告,光是 6,125 年,就向受影響國家的同一國民發放了 8 份簽證,平均每月發放 2017 份簽證。從15年2018月XNUMX日到XNUMX年XNUMX月XNUMX日期間,這個數字現已減少到兩次。

根據致範霍倫參議員的信中透露的統計數據,截至 99.9 年 15 月 2018 日,拒絕率似乎達到了前所未有的 XNUMX%。

根據美國國務院從 8 年 2017 月 8 日至 2018 年 15 月 2018 日的受影響申請人統計數據,以及截至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的核准豁免率。

卡斯拉文章根據參議員克里斯·範·霍倫(Chris Van Hollen) 和參議員克里斯·墨菲(Chris Murphy) 於19 年2018 月450 日致國務院的一封最新參議院信函,參議員們了解到,截至該信函之日,國務院已發布了約180 項豁免。參議員們要求(國務院)“國土安全部長根據 PP4 第 9645 條每 9645 天向總統提交一份完整報告,以及在 PP 9645 宣布之前提交的任何類似建議報告。”參議員要求國務院向美國領事館發布關於實施 PP 18 的指導以及用於評估豁免的標準。最後,參議員們還要求提供詳細的統計數據,其中包括非移民和移民簽證的申請人總數(截至2018年XNUMX月XNUMX日)、「根據公告拒絕並考慮放棄」的申請人數以及批准豁免的總數。

重要的是,參議員在 19 年 2018 月 15 日的信中指出了與國務院報告的實際批准的豁免不一致的情況;如上所述,截至 2018 年 22 月 2018 日,國務院在 100 年 30 月 2018 日致參議員範霍倫和弗萊克的信中僅報告了兩項已批准的豁免。然而,在不到兩週後接受路透社採訪時,國務院聲稱他們已經發布了「大約 XNUMX 項豁免」。因此,參議員要求國務院在XNUMX年XNUMX月XNUMX日之前提供更全面、完整和準確的統計數據。

由於法律界焦急地等待國務院的最新統計數據,我們應該記住,即使截至 450 年 19 月 2018 日有 2016 份豁免批准,如果我們認為申請率與 4 年相似,對於在5 至20,000 個月的時間內,我們預計來自受影響國家的申請人總數將遠遠超過1 人。因此,從受影響國家進入美國的個人比例似乎徘徊在 3-10% 左右。白宮新聞秘書薩拉·赫卡比·桑德斯(Sarah Huckabee Sanders) 表示,2018 年3.0 月XNUMX 日,乍得被從旅行禁令XNUMX 的國家名單中刪除,因為該國“改進了身份管理和信息共享做法」。

然而,人們普遍認為,由於川普政府的敵意,旅行禁令本質上是歧視性的。這種敵意導致了一些少數群體的邊緣化,其中大多數是穆斯林。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反對旅行禁令的論點聲稱,旅行禁令違反了政教分離條款、平等保護條款、正當程序條款和行政程序法。

與 INA 和 FAM 制定的長期美國簽證計劃規則和規定相比,沒有要求向第 3(c) 節豁免被拒絕的申請人告知拒絕原因。與簽證計劃不同的是,沒有監督審查或尋求重新考慮的程序。此外,移民從業人員發現,有意移民的人往往沒有被告知他們可能獲得豁免。事實上,在相同情況下,不同的簽證申請人在美國領事館往往會受到不同的待遇,其中一些人被告知可以「使用」豁免程序,而另一些人則在第一個方框被選中時收到212(f) 拒絕,表明他們被拒絕並且沒有可用的豁免。因此,放棄程序本質上顯得模糊、暫時和主觀。通常情況下,除了鸚鵡學舌般地重複公告的語言外,代表申請人的律師很少或根本沒有得到任何回饋。

鑑於致範霍倫參議員的信中透露的國務院統計數據,根據公告第 3(c) 條授予的任何豁免充其量都是虛幻的。該公告的規定以及國務院缺乏明確、客觀的指導使我們的國家回到了 1920 年代。回顧 1924 年的《移民法》,也稱為《民族血統法》和《排斥亞洲人法》,它涉及基於國籍的分配,最終目標是減少非白人的數量。它針對的是亞洲人、南歐和東歐人(特別是義大利人)、斯拉夫人和東歐猶太人。這是為了「維護美國同質性的理想」。 1965 年,約翰遜總統簽署《移民和國籍法》,廢除了該法案。當他站在自由女神像附近時,他評論說,「美國司法結構中一個非常深刻和痛苦的缺陷」正在得到糾正。

最高法院今年3.0月就旅行禁令XNUMX舉行了聽證會。截至發稿時,尚未做出決定。今年四月,川普政府還將乍得從限制國家名單中刪除。法律界的共識是,法院很可能會拒絕就旅行禁令做出基於案情的決定。現在,法院有權決定司法部門是否會聽從行政部門的意見,因為行政部門在國家安全事務中發揮自己的作用,無論是否存在敵意。這種平衡之舉關係到數以百萬計來自穆斯林國家的人們的命運。

馬里安·卡斯拉

馬里安·卡斯拉

Marjan Kasra 是 EB-5 移民律師,也是 Lawmaks 於 2005 年的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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