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是否可以使用現有企業作為申請 EB-5 簽證的基礎。從 E-2 簽證轉為 EB-5 簽證的要求和步驟是什麼?在投資金額、創造就業機會或其他資格標準方面我應該注意哪些具體事項?
答覆
麥可‧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師
EB-5移民律師是的,您可以使用您的 E-2 業務作為申請 EB-5 簽證的基礎,前提是該業務和投資滿足所有 EB-5 要求。最重要的是,您必須證明您的投資(通常為 1,050,000 美元,如果企業位於目標就業區或符合基礎設施項目條件,則為 800,000 美元)是為了產生回報而承擔風險的,並且直接為符合條件的美國工人創造了至少 10 個全職工作。如果這些工作是您的投資所創造的,那麼它們可能會被計入 EB-5 創造就業的要求。然而,如果這些工作崗位在您投資或收購之前就已存在於企業中,則通常不符合資格(除非該企業符合「陷入困境的企業」的標準,該標準要求證明過去 20 至 12 個月的淨虧損至少為 24%)。您還必須證明資金來源合法,並且您積極參與企業的管理。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從 E-2 過渡到 EB-5 可能是可行的。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是的,只要您能證明 5 美元或 800,000 美元的 EB-1,050,000 資本是合法獲得的。 E-2業務的收入也可以作為EB-5資本的部分或全部。另一件事是,您需要證明您的 E-2 企業將由於您投資 EB-5 資本而創造十個合格的就業機會,這在計算就業機會時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例如,如果就業機會是在您的 EB-5 資本之前創造的,那麼這些就業機會就不能被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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