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妻子可以將合併資金用於 EB-5 簽證計劃嗎? - EB5Investors.com

我和我的妻子可以將合併資金用於 EB-5 簽證計劃嗎?

如果我的帳戶中有 200,000 美元,我妻子的帳戶中有 300,000 美元,並且我們從合併帳戶中獲得 EB-5 簽證所需的總金額,會有什麼問題嗎?我們有文件證明我們從哪裡獲得資金。

答覆

珍妮佛·帕瑟

珍妮佛·帕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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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必須來自一個人的一個帳戶,因此您應該將所有資金轉移到您或您妻子的帳戶。配偶始終包含在 EB-5 綠卡申請範圍內。

茱莉亞·魯西諾娃

茱莉亞·魯西諾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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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的一人必須是主要投資者,配偶將能夠作為主要投資者的家屬移民到美國。資金必須從主要投資者的個人帳戶或與配偶的聯名帳戶轉移到您投資的實體(例如,經批准的區域中心內的項目)。您的配偶可能會根據您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向您贈送或借出資金,並且應根據您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正確記錄交易。您似乎擁有證明資金合法來源的文件。主要投資者還需要具備合格投資者的資格。 USCIS 不要求您成為合格投資者才有資格獲得 EB-5 簽證。這是美國證券法的要求。根據現行的美國證券法,發行或出售其證券的公司必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該證券或尋求豁免註冊要求。根據現行的美國證券法,本公司享有多項註冊要求豁免。為此,任何經批准的區域中心或其他證券發行人(例如提供待售商業權益的合法商業實體)可以使用豁免向作為投資者的您提供股權。 EB-5 區域中心背景下註冊要求的常見豁免之一是向符合證券法規 D 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的 EB-5 投資者提供待售股權(通常為有限合夥權益或單位)在這種情況下,要成為合格投資者,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之一: (1) 在購買權益時,個人淨資產或與配偶的共同淨資產超過1 萬美元。的價值,或(2) 在過去200,000 年中每年個人年收入超過300,000 美元,或與配偶的年共同收入超過2 美元,並且合理預期本年度(即2009 年、2010 年和2011 年)個人或共同收入水平相同。價值以美元為單位。

勞拉·丹尼爾森

勞拉·丹尼爾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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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的一個人應該成為主要投資者。另一個人可以透過贈與契約將資金「贈予」給主要投資者。贈送禮物的人的資金來源也將被評估。

莫娜·沙阿

莫娜·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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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以這種方式合併資金就可以了,儘管只有一個人是主要投資者,另一個人是受扶養人。

比塔·哈米迪

比塔·哈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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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資金來源有據可查,您就可以這樣做。

麥可·G·霍米爾

麥可·G·霍米爾

證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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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請記住,兩位配偶中只有一位是正式的「投資者」。投資者的投資符合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 歲以下)個人簽證(「綠卡」)的資格。另請記住,如果申請 D 條例證券豁免,可能會產生美國證券法的影響 - 投資者需要經過認證,根據“Reg D”定義為淨資產(不包括主要居所)為 1 美元過去兩年的百萬美元或淨收入200 萬美元(300 萬美元,包括配偶收入)加上持續的合理預期。因此,如果配偶的資金是各自的財產,則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贈送」足夠的資金,以便特定的個人滿足其中一項或另一項 Reg D 測試。這意味著如果妻子是投資者,您需要將 200 萬美元轉給她;如果您是,她需要將 300 萬美元轉給您。此類禮物是合法的,但出於稅收目的確實需要報告。

丹尼爾·澤夫特

丹尼爾·澤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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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是主要 EB-5 投資者。配偶可以將資金轉移或贈予主要 EB-5 投資者,這些資金可用於 EB-5 投資。轉讓或贈與必須依照外國法律進行。

珍熙·王爾德

珍熙·王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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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局將您和您的配偶視為一個整體。因此,您的帳戶可以合併來進行投資。但請注意,您必須證明您有資格進行 500,000 萬美元的投資,方法是證明您過去 200,000 年的收入達到或超過 3 萬美元,或擁有 1 萬美元的資產。這是成為 EB-5 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陳安琪

陳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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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由一個人投資。因此,您的妻子可以贈與您 300,000 美元,反之亦然,總共投資 500,000 美元。配偶以受扶養人獲得綠卡。 500,000 萬美元的投資來自一個人,該人可以將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子女作為家屬。希望有幫助。

查爾斯·庫克

查爾斯·H·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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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的一個人必須將錢「贈送」給對方,然後你們倆都會獲得 EB-5 綠卡。

塔赫·卡米利

塔赫·卡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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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可以使用該計劃的合併資金。

克萊姆·特納

克萊姆·特納

證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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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移民律師那裡了解到,您的妻子可以將她的資金借給您,或者您也可以將您的資金借給她,因此你們中的一人可以擁有500,000 美元的正確記錄的資產來投資EB5 計劃。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將資金從你們之一借給另一方(而不是讓你們都投資 1 個利息)是更可取的。您從區域中心購買的 EB5 權益通常不可互換 - 因此共同擁有權益可能會出現問題。您需要注意的另一個因素是您成為合格投資者的要求。大多數區域中心依靠 D 條例(和 S 條例)來豁免證券法要求其向 SEC 登記其證券的要求。根據 D 條例,所有參與此次發行的投資者都必須經過認證。一般來說,要獲得認證,您必須擁有 (1) 個人淨資產或與配偶的共同淨資產在購買時超過 1 萬美元,不包括您的主要居所的價值,或 (2) 年收入最近兩年每年超過200,000 萬美元,或這些年與配偶的共同收入超過300,000 萬美元,並且合理預期當年收入水準相同。如果您未滿足此資產或收入測試,區域中心可能會允許您投資其項目,從而違反 D 條例。希望這對您來說不是問題。

蘭德爾·西德洛斯卡

蘭德爾·西德洛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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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金必須來自一個人。您的妻子可以將資金轉給您,您可以進行投資。無論如何,她作為您的配偶獲得了移民簽證。

孫愛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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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雙方都能證明來源合法,我們可以幫助你們使用聯合基金進行投資。

伊拉·庫茲班

伊拉·庫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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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安德里亞·斯澤

安德里亞·斯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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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的問題。您確實應該結合您的投資來達到所需的門檻。一旦您將其轉讓給您中的任何一個人,那麼您那個人將成為投資者申請人。另外,保留配偶之間的轉移記錄,以便追蹤。

瑪麗莎·卡薩布蘭卡

瑪麗莎·卡薩布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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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種方法可以將配偶的收入合併起來進行 500 美元的投資。一種方法是將一方配偶的資金贈予另一方。這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的。重要的是,您的律師熟悉家庭成員的資金組合,以確定顯示資金來源以及資金必須如何投資的最佳方式。

凱倫溫斯托克

凱倫溫斯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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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必須只使用你們中的一個人作為主要投資者,並證明資金屬於其中一個或另一個。您可以起草貸款協議,或者可以互相贈送金額,但必須有一個主要投資者。

安東尼·拉瓦尼

安東尼·拉瓦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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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問題。

史蒂芬·伯曼

史蒂芬·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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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一名主要申請人,而不是多名申請人。所以兩個人投資加起來500,000萬是個問題。

琳恩·費爾德曼

琳恩·費爾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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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投資的是目標就業區,那應該沒問題 - 你們中的一個必須是主要 EB-5 投資者,另一個必須是 EB-5 衍生品。

內維爾·M·萊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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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之間有必要的淨資產,那就沒問題。

卡馬納·馬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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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和您的配偶可以使用合併資金。

法拉·阿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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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和您的妻子可以合併您的資金以累積 EB-500,000 投資所需的 5 萬美元。你只需要證明你們已經合法結婚了。美國移民局將丈夫和妻子的資產視為共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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