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家屬是否必須與主申請人一起參加簽證面試? - EB5Investors.com

EB-5 家屬是否必須與主申請人一起參加簽證面試?

我剛剛安排了美國駐我國領事館的 EB-5 簽證面談。我的女兒和兒子是我案件的家屬,他們持 F-1 簽證在美國。他們必須回來接受我的採訪嗎?如果沒有,當我的兩個孩子不在這裡時,我該如何進行面試?

答覆

丹尼爾·澤夫特

丹尼爾·澤夫特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當您進行面試時,您的女兒和兒子最好也進行移民簽證面試。

琳恩·費爾德曼

琳恩·費爾德曼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最好一起面試。他們有老化的危險嗎?如果沒有,他們可以稍後向領事館申請,或者在您以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後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

伯納德·P·沃爾夫斯多夫
回答於

最好全家人都在一起。但是,如果他們的身份有效,而該身份不取決於您,那麼他們可以在您被錄取後在美國申請調整。然而,這很容易使處理時間再延長一到兩年。

安博比

安博比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如果他們被納入移民簽證的領事處理範圍,並且也被安排進行面談,那麼他們肯定應該出現。如果沒有,他們可以選擇在您獲得移民簽證批准並進入美國後調整在美國的身份

薩爾·皮卡塔喬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他們可以,或者他們可以等到您獲得批准並進入美國,然後在此處提交身份調整申請。最好與移民律師討論這個問題,看看是否還有其他考慮因素。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回答於

移民案件的家屬可以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移民簽證,也可以作為「跟隨加入」申請移民簽證。在您的情況下,您的家屬在美國擁有有效的 F-1 非移民身份,因此他們在美國期間可能有資格調整身份(I-485 表格);他們不必返回您所在國家的美國大使館/領事館。在您收到有條件綠卡之前,它們無法獲得批准。然而,由於 I-485 表格的處理時間較長,您可能會考慮讓您的家屬與您同時申請移民簽證。但是,如果您已經安排了移民簽證面談預約,則您必須在幾個月前支付移民簽證申請費並為您的每位家屬提交民事文件。如果您還沒有這樣做,您的選擇似乎是(1)稍後在美國大使館/領事館「跟隨」他們或(2)調整在美國的身份。

貝爾瑪·德米羅維奇·欽喬伊
回答於

家屬不必與主申請人面談。但是,建議他們這樣做,因為以下加入將需要額外的步驟、費用和時間。

史蒂芬·伯曼

史蒂芬·伯曼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他們可以調整狀態或關注加入。

Robert West

Robert West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他們確實必須回到領事程序。另一個選擇是在美國提交身份調整申請,但這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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