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EB-5 申請人投資某個區域中心,他們是否需要居住在該區域中心所在的管轄範圍內?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呢?必須是同一個縣還是同一個州?
答覆


凱特·卡爾梅科夫
尋找最佳 EB5 簽證律師
回答於
基於個人和區域中心的 EB-5 申請都要求投資者參與企業的管理。隸屬於區域中心的新商業企業通常採用有限合夥或有限責任公司的結構。 EB-5 法規允許投資者成為有限合夥人或有限責任成員,並享有《統一有限合夥法》通常授予有限合夥人的權利、權力和義務。對於個人 EB-5,投資者將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而在區域中心背景下,此類活動將由普通合夥人或管理成員執行。因此,EB-5 區域中心投資者可以居住在該國任何地方,並繼續遵守此要求。




免責聲明: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供一般資訊;這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具體的法律或財務建議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況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持證專業人士提供。在參與 EB-5 計劃之前,您應該諮詢法律、移民和財務專家。在本網站上發布問題並不會建立律師與委託人的關係。您發布的所有問題都將向公眾公開:請勿在您的問題中包含機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