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資者是否必須積極參與公司? - EB5Investors.com

eb5 投資者是否必須積極參與公司?

EB-5 投資者是否需要擁有合格公司的一定最低股份,而她/他是否需要積極參與公司的管理/控制?

答覆

羅伯托·奧爾蒂斯(Roberto Ortiz)
回答於

如果您直接投資 EB-5,投資者必須參與日常業務或政策制定。他或她需要擁有的股份數量沒有規定。

瑪戈·切​​爾內舍娃
回答於

沒有最低股份要求。您可以作為個人 EB5 的 EB5 投資者參與日常工作或擔任政策制定職位,並且您將成為區域中心投資的有限合夥人。

蔣雷

蔣雷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股份數量沒有要求,只需 500,000 萬美元或 1,000,000 美元資金即可。事實上,大多數EB5投資者並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管理。

禮薩·拉赫巴蘭

禮薩·拉赫巴蘭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沒有最低股權要求。然而,投資者必須至少證明他們在直接投資的公司中具有決策作用。在區域中心,投資人將扮演有限合夥人的角色。

沙赫扎德·Q·卡德里

沙赫扎德·Q·卡德里

建立EB-5區域中心
回答於

如果投資是直接 EB5 投資,答案是肯定的,他們必須積極參與。如果投資是透過 RC 進行的,答案是否定的,他們可以是被動投資者。

喬·羅

喬·羅

建立EB-5區域中心
回答於

EB-5 投資者沒有必須具備的最低技術要求。 EB-5 計劃的要求之一是 EB-5 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然而,如果這是預期的效果,可以使用多種結構來限制 EB-5 投資者的參與。一位在 EB-5 方面經驗豐富的合格公司(而不是移民)律師可以幫助您解決此類替代結構的複雜性,並將其起草到您的公司文件中。

張大欽

張大欽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EB-5 投資者不需要擁有合格公司的特定最低股份。她/他需要積極參與公司獨立 EB5 專案的管理和控制。

馬薩·阿里亞斯卡里

馬薩·阿里亞斯卡里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投資人可以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也可以只參與決策。沒有最低所有權要求。

茱莉亞·魯西諾娃

茱莉亞·魯西諾娃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如果您打算投資的是經批准的區域中心內的項目,則您無需積極參與商業企業的日常管理,並且很可能是被動投資者,例如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或非經理的有限責任公司成員。沒有最低所有權要求。在區域中心環境中,它通常是有限合夥或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權單位,購買價格為 500,000 萬美元。

菲利普·H·特普倫

菲利普·H·特普倫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在現實中,投資者通常根本不積極參與投資,除非是自我創業。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回答於

沒有最低所有權比例要求。通常,投資者是有限合夥人或有限責任公司成員,擁有決策、諮詢或其他有限管理權。這滿足了監管要求。

安博比

安博比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您可能是「沉默」的有限合夥人,對公司政策、管理、投票權等擁有發言權,但不一定要積極管理或參與公司的日常運作。

盧瑛

盧瑛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法律並未要求 EB-5 投資者擁有新商業企業一定數量的股份。投資者可以參與企業的日常管理,也可以在政策制定中發揮作用。

博伊德·坎貝爾

博伊德·坎貝爾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是的,如果投資的公司不在區域中心內。

馬克艾文納

馬克艾文納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沒有最低所有權要求。投資者可以是有限合夥人。

伊雷娜·尤拉斯

伊雷娜·尤拉斯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不,您可以透過區域中心進行投資。不,您不必擁有最低份額。

珍熙·王爾德

珍熙·王爾德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EB-5 投資者必須參與公司的積極管理或擔任政策制定職位。政策制定職位被視為董事會成員或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公司控制權的比例沒有規定。

亨德里克比勒陀留斯

亨德里克比勒陀留斯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EB-5 要求中有規定,投資者必須參與 EB-5 專案的日常業務或政策制定。在區域中心環境中,可以透過成為有限合夥人並擁有通常授予有限合夥人的權利、權力和義務來滿足這種語言。沒有最低所有權權益要求。最好與合格的 EB-5 律師詳細討論此問題。

瑪麗莎·卡薩布蘭卡

瑪麗莎·卡薩布蘭卡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EB5 投資者可以是被動投資者,但仍然有資格透過投資獲得 EB5 計畫。

麥可‧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師
回答於

沒有最低所有權份額的要求。然而,根據所有權屬於公司還是合夥企業類型,規則有所不同。如果存在有限合夥協議,則必須根據《統一有限合夥法》向投資者提供權利、權力和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組成方式與有限合夥人類似,美國移民局已接受這些形式作為商業實體。對於公司來說,除了描述其職責之外,投資人還需要是公司主管或董事。

艾德貝沙拉

艾德貝沙拉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您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投資者是投資直接專案還是 EB-5 區域中心專案。在直接投資中,投資人必須擔任管理角色。在 RC 專案中,投資者在新商業企業中扮演次要的管理角色。

苗青青

苗青青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該法規要求 EB-5 投資者參與新商業企業的管理。如果您投資區域中心項目,您很可能是有限合夥人或非經理有限責任公司成員。這意味著您在實際日常管理中的角色相當有限,但就 EB-5 而言,這樣的角色可以滿足法律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您直接投資於非區域中心附屬項目(又稱直接投資),您可能需要發揮積極的管理作用,以證明您不僅僅是一個被動的投資者。

威廉·羅森施塔特

威廉·羅森施塔特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EB-5 投資者預計不會參與專案的管理。這是一種被動投資。沒有要求(事實上,許多專案在收到資金之前就已經確定了管理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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