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印尼國民,想要申請 EB-5 簽證。我丈夫是中國公民。在我的 I-526 獲得批准後,我的丈夫也可以獲得簽證嗎?報案時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他受到較長等待時間的影響?
答覆


米奇韋克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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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過程中,他不會被列入任何可能存在的中國等候名單。您可以是主申請人,但即使他是,他也可以交叉負責您的出生國,此時不存在積壓的風險。與經驗豐富的律師討論最佳行動方案。

丹尼斯·特里斯塔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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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您的配偶將需要繳納印尼簽證配額(交叉費用),這意味著他可以與您同時辦理簽證,而不受中國等候名單的限制。他必須(同時)向您申請身分調整或完成領事處理,才能利用交叉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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