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安排了美國駐我國領事館的 EB-5 簽證面談。我的女兒和兒子是我案件的家屬,他們持 F-1 簽證在美國。他們必須回來接受我的採訪嗎?如果沒有,當我的兩個孩子不在這裡時,我該如何進行面試?批准後,我們都必須一起進入美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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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奇韋克斯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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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是,他們回來參加你的面試,然後你們一起進入,或是你先進入。或者,您可以獲得移民簽證並以有條件綠卡持有者的身份進入美國,並且您符合條件的孩子可以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為有條件綠卡。根據您的出生國家/地區,後一種選擇可能存在倒退風險,從而延遲 AOS 申請或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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