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對出生在印度的夫婦。我是 L-1A 簽證持有者,我的公司計劃在未來六個月內申請 EB-1。我的配偶於 5 年申請了 EB-2019 簽證,目前正在申請 L-2。我們應該申請 EB-5 EAD 還是走 EB-1 路線?我是否必須向我的雇主揭露我的 EB-5 依賴狀況?
答覆


丹尼斯·特里斯塔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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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EB-1C 流程將更快,並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永久的 10 年期綠卡,而不是 I-2 申請中的有條件 526 年綠卡。您可以讓 EB-1C 流程與 EB-5 流程並行。首先推進 EB-1C 是有意義的,讓您有機會獲得永久綠卡 - 如果此過程失敗,您將能夠根據 EB-5 申請調整身分。


伯納德·P·沃爾夫斯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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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顯然,您可以兩者都做,儘管有時美國移民局希望您做出選擇。 L-2 也獲得工作授權。您可能想要揭露您的 EB-5 依附身份,以便律師提交的文件不會無意中遺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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