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剛向 NVC 提交了 EB-5 DS-260 以獲得文件資格。同時,我兒子的 F-1 學生簽證將於 2023 年 1 月到期。這意味著他的名下將有兩份簽證申請。這是可取的嗎?如果不是,還有什麼替代方案?
答覆


丹尼斯·特里斯塔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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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是的 - 您可以同時進行這兩個過程。您必須在您兒子的申請中確認他是 I-526 申請的受扶養受益人並已提交 DS-260 表格。不過,您也應該注意,他目前的意圖是根據 F-1 簽證身份返回美國學習/工作,一旦他符合移民簽證資格,他將根據 F-1 簽證離開美國在美國駐外領事館辦理移民簽證手續的指導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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