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 EB-5 申請是根據出生地而不是國籍進行評估的,理論上,擁有第二護照的潛在申請人是否可以放棄其原始公民身份並透過其第二公民身份申請 EB-5?除了實際出生地以外,還有其他途徑可以申請嗎?
答覆

茱莉亞·魯西諾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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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節育國家除非您已婚,否則您可以交叉收費到您配偶的出生國家。如果問題是關於在第二公民身份所在國的美國大使館處理移民簽證,那麼如果某人在第二公民身份所在國居住,則應該能夠轉移移民簽證案件。



胡本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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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於
對於單一投資者來說,通常無法透過出生地以外的其他國家進行申請。在出生地改變國籍的情況下(例如前蘇聯到現代烏克蘭),現代邊界將控制責任國家。因此,在印度分治前出生的人可以根據其確切的出生地點計入巴基斯坦或孟加拉國的每個國家配額。如果一個人已婚,並且他們想一起來美國,則可以「交叉指控」並使用其配偶的出生地。這受到許多限制,因此建議在這種情況下諮詢移民律師。

丹尼斯·特里斯塔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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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出生國將始終控制您簽證簽發的收費國家。如果您的配偶出生在不同的國家,只要您同時申請綠卡,您就可以利用交叉收費原則,利用她的出生國來簽發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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