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I-526 申請已經獲得批准。但是,考慮到NVC/領事處理的等待時間,我是否可以同時快速獲得L-1簽證?那我可以調整在美國的身份嗎?
答覆
阿比納夫·洛希亞
EB-5移民律師L-1A 是雙重意向簽證。然而,在持 L-1 簽證進入美國時,您不應有永久居住在美國的意圖。獲得批准的 I-526 明確表明您的移民意圖。因此建議您等待NVC核准並持綠卡進入美國。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EB-5移民律師L-1 簽證申請和/或國外簽證申請不會對您的 I-526 案件產生任何影響。 L-1 非移民簽證是具有「雙重意圖」的簽證。這意味著您不必克服您是有意移民的假設即可獲得此類非移民簽證。如果您在美國擁有有效的非移民簽證身分(包括 L-1 身分),並且您擁有已核准的 I-526 申請並具有當前優先日期,您可以申請調整身分。
珍熙·王爾德
EB-5移民律師L-1 簽證類別分為兩步驟:先向 USCIS 提交 I-129,獲得批准後,您可以在領事館提交 DS-160。據我們所知,最近 USCIS 的 I-129 處理時間越來越長,長達 12 個月。因此,既然你的I-526已經獲得批准,除非你來自中國大陸並且陷入倒退,否則你最好等待DS-260移民簽證流程,該流程大約需要六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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