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EB-5綠卡。我申請了I-131回美證,並於2025年11月20日收到了收據和國土安全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DHS-USCIS)的另一份通知,通知中指出我之前採集的指紋和生物識別信息(4年前採集)將被重新使用。我的USCIS狀態顯示為「已採集指紋」。但是,鑑於2025年12月12日宣布的指紋採集規則變更,該變更是否也適用於我的申請,還是僅適用於新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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