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即將結婚,並將申請 EB-5 簽證。她之前的婚姻有兩個孩子。他們都未滿21歲且未婚。我不認為親生父親會允許我收養他們,但他確實同意孩子們和我們住在美國。我有什麼選擇?帶孩子來美國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
答覆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作為親生母親,您的準妻子可以成為主要投資者,而孩子(和您!)則可以作為衍生受益人。我們將審查您目前的家庭狀況和任何其他事項,以製定實現您的美國移民目標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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