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透過 EB-5 成為美國有條件永久居民。我想幫助我的父母透過家庭簽證類別獲得美國居留權。我可以現在申請還是需要等到成為永久居民或公民後再申請?
答覆
查爾斯·福斯特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獲得合法永久居留權的 EB-5 投資者只有在其父母獲得有條件合法永久居留權之日起五年後申請成為入籍公民後,才能為其父母提供擔保。一旦您成為美國公民,您就可以作為直系親屬擔保您的父母,他們可以無配額申請。
米奇韋克斯勒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您需要等到成為美國公民後才能為父母申請綠卡。然後他們將被視為“直系親屬”,沒有配額。不過,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假設您符合實際居住要求,您可以在獲得有條件綠卡身份後四年零九個月內申請美國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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