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資者如何籌集資金? - EB5Investors.com

EB-5 投資者如何籌集資金?

EB-5 投資人匯集資金投資多個產業的多個企業的流程是怎麼樣的?像這樣集中資金有哪些風險和好處,有哪些限制?另外,投資者如何在兩年後撤回其初始投資以投資其他業務?

答覆

禮薩·拉赫巴蘭

禮薩·拉赫巴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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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接投資下,EB-5 投資者可以將其資金集中到一個新的商業企業。然而,每個投資者都必須滿足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在區域中心環境中,可以建立投資基金來投資 EB-5 合規項目。撤回您的 EB-5 投資必須在您的 I-829 取消條件申請獲得批准後進行。請諮詢經驗豐富的 EB-5 律師,以確保您的計劃符合 EB-5 規定。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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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聯營類型的安排是透過有限合夥或有限責任公司來完成的。個人 EB-5 投資者是新商業企業 (NCE) 的有限合夥人或成員。在區域中心 EB-5 案例中,這些 NCE 可以向 EB-5 專案提供資金貸款,也可以作為股權投資者直接參與該專案。貸款模式在區域中心是允許的,因為如果 NCE 貸款項目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得到基於合理就業創造方法的經濟影響研究的支持,則可以計算這些就業機會。直接 EB-5 投資者也可以選擇將資金集中到一個專案中,但工作必須由 NCE 直接創造。將資金集中到不同行業的多個企業是可能的,但必須滿足相同的要求:為區域中心間接或直接創造就業機會,為非區域中心直接創造就業機會。此外,NCE 的結構必須能夠將多個企業創造的就業機會計入 NCE。 USCIS 將接受 NCE 或其全資子公司創造的就業機會。至於撤回投資資金,則在所有投資者的條件解除後才建議撤回。

羅希特·卡普利亞

羅希特·卡普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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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投資必須持續並處於風險狀態,直到投資者收到 I-829 批准為止(傳統上這大約是從投資之日起 4-6 年)。聯合交易很常見;然而,EB-5 律師必須確定這些行業是否可以用於 EB-5 目的。請記住,每位投資者需要創造 10 個就業機會。我建議諮詢 EB-5 律師以進一步討論您的想法。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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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創建一個投資基金作為新的商業企業,向許多創造就業機會的實體提供貸款或股權投資。目前政策允許 EB-5 框架內的業務組合。退出 EB-5 投資需要在取消永久居留權條件後進行,但許多專案有 5-6 年的退出時間。

艾德貝沙拉

艾德貝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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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資金的匯集可以合法地發生在直接 EB-5 和 EB-5 區域中心基礎設施。最好的建議是聘請經驗豐富的 EB-5 律師,為您提供有關如何建立符合 EB-5 合規性的 EB-5 結構並實現您的 EB-5 目標的建議。這些資金的承諾時間將取決於創造就業機會的方式和時間,以及每個多項業務是否應被視為一個單獨的項目或一個 EB-5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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