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 H-1B 簽證(不包括中國和印度)工作,該簽證將於今年 7 月 2 日到期。我正在申請 EB-5 簽證,但最近才收到 PERM 批准,簽證公告尚未更新。因此,我正在考慮申請EB-526簽證。如果我在 485 月 5 日同時提交 EB-25 的 I-1E 和 I-526,然後在 485 月 5 日被公司解僱,我還能留在美國嗎? (即使沒有 I-XNUMXE 或 I-XNUMX 收據)?如果我在仍在工作的情況下透過 EB-XNUMX 流程收到 EAD,我可以離開目前的公司去任何地方工作嗎?
答覆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如果您同時提交 EB-5(I-526)和 I-485,您的狀態將更改為“AOS 待定”,並且您的 H-1B 仍然有效到十月,除非您延長。當您提交 I-485 申請時,您應該同時提交 I-765 和 I-131 作為 EAD 和提前假釋的申請(或兩者的「組合卡」)。即使您的 I-1 正在審核中,您在 7 月 485 日之前仍然可以憑藉 H-7B 工作。然而,485 月 485 日之後,您必須收到 EAD 才能工作。在您的 I-XNUMX 審理期間,您可以合法留在美國。
免責聲明: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供一般資訊;這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具體的法律或財務建議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況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持證專業人士提供。在參與 EB-5 計劃之前,您應該諮詢法律、移民和財務專家。在本網站上發布問題並不會建立律師與委託人的關係。您發布的所有問題都將向公眾公開:請勿在您的問題中包含機密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