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剛完成領事處理並獲得了入境美國的 EB-5 簽證。然而,光是安排面試就花了4年多的時間,而且我生活中的一些變化使我無法立即移居美國。我的孩子現在在美國讀書,我計劃三月去看他們。這是我幾個月來的計劃,所以幾個月前我申請了 B1/B2 簽證,並獲得了批准。經過四年的等待,我終於在上個月收到了面試信,並在本週獲得了 EB-4 簽證批准。
正如我所提到的,我不能立即搬到美國,但我仍然想在三月去看我的孩子。我可以用 B1/B2 簽證進入美國並推遲我的初始 EB-5 登陸,直到我可以結束在這裡的生活並搬家嗎?
答覆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如果您根據核准的 I-526 獲得移民簽證,通常您需要在 6 個月內進入美國。但是,您可以向美國領事館申請延長。另一個選擇是向美國領事館發送請求,推遲您的面試日期。
尤利婭·韋米延科-坎波斯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您必須在移民簽證(簽證有效期最長為 6 個月)有效期內以移民身分抵達美國。如果您想完成您的外交事務,您可以進入美國,獲得兩年的再入境許可以保留居留權,然後在此期間完成移居美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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