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526E申請於2025年9月獲得批准,我於10月提交了身份調整(AOS)申請——I-485表、I-765表和I-131表;然而,這些申請至今仍處於待審狀態。我的簽證類別為「有效」。
我是否也應該考慮向國家簽證中心 (NVC) 提交申請?根據規定,我只能在 I-526 獲批後一年內向 NVC 提交申請。如果我的身分調整申請 (AOS) 一直處於「待處理」狀態直到 2026 年 10 月,是否可以向 NVC 申請延長提交期限?
答覆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是的,您仍然可以支付簽證費並向國家簽證中心 (NVC) 提交 DS-260 表格,以維持您的 NVC 處理流程,並且可以延期一年。但是,您需要考慮一些因素,例如您的孩子是否也提交了 I-485 表格以鎖定年齡。如果是,您應該等待 I-485 表格的提交。
尤利婭·韋米延科-坎波斯
EB-5移民律師從提交申請到申請身分調整(AOS)至少需要12-18個月,而您的案件目前看來仍在正常處理時間內。要請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您的案件轉至國家簽證中心(NVC),您需要提交I-824表格,該表格的審批需要很長時間。因此,即使您現在就開始申請,NVC的處理速度也極不可能比AOS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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