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在身份調整申請待審的情況下向國家簽證中心 (NVC) 提交申請? - EB5Investors.com

我如何在身份調整申請待審的情況下向國家簽證中心提交申請?

我的I-526E申請於2025年9月獲得批准,我於10月提交了身份調整(AOS)申請——I-485表、I-765表和I-131表;然而,這些申請至今仍處於待審狀態。我的簽證類別為「有效」。
我是否也應該考慮向國家簽證中心 (NVC) 提交申請?根據規定,我只能在 I-526 獲批後一年內向 NVC 提交申請。如果我的身分調整申請 (AOS) 一直處於「待處理」狀態直到 2026 年 10 月,是否可以向 NVC 申請延長提交期限?

答覆

琳恩·費爾德曼

琳恩·費爾德曼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除非你一開始就提出了申請,否則你需要一份 I-824 表格才能將你的案件轉為領事館處理。如果是這樣,我想你可以同時提交兩份申請,並在安排面談時撤回其中一份。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是的,您仍然可以支付簽證費並向國家簽證中心 (NVC) 提交 DS-260 表格,以維持您的 NVC 處理流程,並且可以延期一年。但是,您需要考慮一些因素,例如您的孩子是否也提交了 I-485 表格以鎖定年齡。如果是,您應該等待 I-485 表格的提交。

尤利婭·韋米延科-坎波斯
回答於

從提交申請到申請身分調整(AOS)至少需要12-18個月,而您的案件目前看來仍在正常處理時間內。要請求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將您的案件轉至國家簽證中心(NVC),您需要提交I-824表格,該表格的審批需要很長時間。因此,即使您現在就開始申請,NVC的處理速度也極不可能比AOS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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