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條件綠卡已經簽發。但是,我擔心如果EB-5項目在未來幾年內未能證明創造或完成10個就業崗位,會發生什麼。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是否應該將資金從同一區域中心的一個專案轉移到另一個專案?是否應該繼續在同一區域中心投資?能否透過不同的項目獲得永久綠卡?能否收回先前的投資?
答覆
大衛·S·桑蒂
EB-5移民律師除根據EB-5法案(M)款被美國移民局(USCIS)終止或取消區域中心或新創企業(NCE)資格的情況外,一般不允許將資金從一個項目轉移到另一個項目以確保創造足夠的就業機會。為了評估您具體案例的風險和選擇,諮詢經驗豐富的EB-5律師至關重要。
尤利婭·韋米延科-坎波斯
EB-5移民律師由於您的有條件綠卡已經簽發,美國移民局 (USCIS) 將根據最初的 EB-5 投資是否仍然具有風險,以及最終是否創造了(或可以被認定為創造了)所需的 10 個就業崗位來評估您的 I-829 申請。如果該專案未能創造就業崗位,則可能危及您解除有條件綠卡。在大多數情況下,之後簡單地將資金轉移到另一個項目並不能彌補不足,因為 USCIS 要求已批准的 I-526E 投資與 I-829 申請之間保持連續性。
能否收回資金完全取決於私募發行文件和投資項目的財務表現,因為EB-5投資資金始終面臨風險。最佳做法是密切關注該計畫目前的就業創造進展,並儘早審查重新部署和退出條款,以便在I-829階段之前充分評估任何風險。
托尼·W·黃
EB-5移民律師是的,即使您已獲得有條件綠卡,也可以在同一區域中心下調到另一個項目。如果新專案能夠滿足所有條件,例如為您創造足夠的就業機會,您仍然可以申請無條件綠卡。我相信您的區域中心會對各個項目進行評估,以決定您是否需要更換項目。
免責聲明: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供一般資訊;這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具體的法律或財務建議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況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持證專業人士提供。在參與 EB-5 計劃之前,您應該諮詢法律、移民和財務專家。在本網站上發布問題並不會建立律師與委託人的關係。您發布的所有問題都將向公眾公開:請勿在您的問題中包含機密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