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透過再投資的利潤來支付透過區域中心投資 EB-5 計畫所需的 800,000 萬美元中的大部分?
答覆
大衛·拉夫特
EB-5移民律師假設您已獲批E-2投資者簽證,且討論的重點是分配給您的企業利潤,併計劃將其用於您後續對區域中心的投資,那麼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您打算將資金再投資於您自己的企業,那麼通常情況下,投資金額需要達到1,050,000萬美元,除非您的企業恰好位於符合條件的高失業率人口普查區或農村地區。
您需要提供文件證明,您最初投資於條約企業的資金來源合法,並且您獲得的利潤分配也是基於合法的商業模式,並且您已就這些利潤繳納了稅款。但是,E-2企業留存並直接再投資的利潤通常不計入EB-5的最低投資額。
羅伯特·德安德里亞
EB-5移民律師是的,您可以將E-2利潤用於EB-5投資移民。利潤必須由公司賺取,然後支付給您個人。資金流向必須清晰,從公司到您,再到EB-5專案。利潤再投資在分配後也算。您可以將個人資金、未來利潤或個人貸款混合使用。 E-2公司不能直接投資。只要文件齊全,就完全符合EB-5的要求。
雷娜塔·杜阿爾特
EB-5移民律師是的,您可以將 E-2 業務的利潤用於 EB-5,只要這些利潤已經賺取、合法獲得併有清晰的記錄,這些利潤完全可以構成 800,000 萬美元中的大部分甚至全部。
小理查德·阿甘
EB-5移民律師關鍵在於您是否擁有並控制投資資金。與E-2簽證不同,您不能將留存收益計入投資額。您公司獲得的任何利潤都必須以利潤或股息的形式提取,存入您的個人帳戶,然後再進行再投資。是的,這可能會產生稅務影響,因此您需要請您的註冊會計師/稅務律師與您的移民律師會面,以確保投資資金來自您個人擁有並控制的資金(而非您公司的資金)。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EB-5移民律師EB-5投資資金必須是投資者擁有並控制的資金。相關法規和政策充斥著「自有資金」之類的表述,因此,與移民律師進行周密的規劃將有助於您順利完成從E2到EB-5的申請流程。
羅伯特·加夫尼
EB-5移民律師首先,您需要聘請一位合格的律師來核實您用於E-2業務的資金來源是否能夠以符合EB-5規定的方式進行證明。 EB-5投資的資金來源要求通常比E-2申請的核准要求更為嚴格。
我假設,如果您想使用E-2企業的利潤,您需要將這些利潤確認為個人收入,並繳納所有適用的州和聯邦所得稅。企業留存資金仍屬於企業資產,不符合EB-5投資資本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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