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幾個碩士朋友計劃今年稍後畢業後創業。不過,我也在考慮申請EB-5投資移民簽證。請問什麼時候是同時進行這兩件事的最佳時機?
答覆
琳恩·費爾德曼
EB-5移民律師決策很複雜,持F-1簽證你可以創業,但如果沒有工作簽證,你不能以任何方式參與公司營運。如果你在提交I-485申請的同時提交EB-5申請,你或許可以獲得工作許可(EAD),從而能夠在EB-5申請流程期間工作。
大衛·拉夫特
EB-5移民律師一般來說,你可以同時申請這兩項,但時間和結構很重要,因為 F-1 身分有嚴格的工作限制,而 EB-5 是投資移民途徑,有不同的要求。
在持F-1簽證期間,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通過選擇性實習訓練(OPT)獲得的就業許可(EAD),您不能積極經營企業。雖然可能還有其他非移民簽證選項允許您工作,但這需要對您的背景進行審查。作為F-1學生,您通常可以擁有或投資公司,成立有限責任公司(LLC)或股份有限公司,但這主要基於您作為被動股東或聯合創始人的身份,而不是從事實際工作。
另一方面,EB-5 是一種完全不同的途徑,最終目的是讓您獲得綠卡。您可以透過 EB-5 申請身分調整,並同時申請工作許可卡 (EAD)。 EB-5 綠卡申請的前提是進行符合資格的投資,從而創造美國就業機會。在大多數情況下,新創公司不會自動使您獲得永久居留權(綠卡身分),除非您已進行足夠的資本投資,能夠提供資金來源合法的證明,並且在 EB-5 申請中提交一份全面的商業計劃,證明該計劃將為美國工人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工作。
一般來說,我會建議持有 F-1 簽證身份的客戶在創辦企業時要非常謹慎,除非他們已經獲得了工作許可,或者他們樂於做一個被動投資者,沒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 F-1 學生簽證身份的實際責任。
我希望這會有所幫助。
伊拉·阿祖萊
EB-5移民律師選擇簽證項目和/或機會通常取決於個人身分允許的範圍,以及個人長期規劃如何與之契合。最終,獲得福利或機會的時機成為需要考慮的最重要因素。例如,一些需要考慮的問題包括:獲得OPT是否有助於我的計劃?儘早申請EB-5並取得工作許可是否重要?我的旅行需求會如何影響我的其他決定?
當然,還有許多其他潛在的問題。這些問題通常非常個人化,而且肯定不只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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