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 E-2 簽證已六年,續簽過一次,在此期間在我的有限責任公司 (LLC) 投資了超過 6 萬美元。我們計劃開設新的零售店並招募新員工。我的舊業務或新店算不算 EB-2 項目?我為這項投資籌集的資金是否符合 EB-5 項目的要求?如果我的 EB-5 申請不獲批准,會影響我的 E-5 身分嗎?
答覆
琳恩·費爾德曼
EB-5移民律師這些資金很可能符合EB-5項目的資格,具體取決於資金是否作為留存收益提取;但這需要更詳細的分析。 EB-5申請被拒不會影響您的E-2申請,除非是因為您的E-2申請有詐欺。
琳恩·費爾德曼
EB-5移民律師這很複雜,取決於如何處理資金、資金來源等。
如果投資者向E-100項目投資2萬美元來啟動和運營,並且隨後收入不斷增長,那麼在收入/利潤等的使用方面,以及將其計入EB-5項目的「投資」方面,就會出現法律問題。根據企業的法律形式(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C類公司等),客戶需要遵循公司相關手續。僅僅因為企業的正常營業收入達到800萬美元,並不代表它符合EB-5的資格。如果企業實現了可觀的利潤,在幾乎所有情況下(或許是獨資企業除外),投資者可能需要從企業中提取利潤分配,然後將這些資金作為新資本進行再投資,以增加投資者的資本帳戶(對於有限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而言)或所有者權益(對於公司而言)。一般來說,如果您正在幫助處於類似情況的個人,我認為最好聘請一位公司律師來幫助記錄公司的利潤分配以及新資本對公司的再投資。如果投資者遵守了這些公司手續,美國移民局幾乎沒有理由拒絕。
美國移民局裁定,企業的留存盈餘不符合EB-5投資用途。在從E2過渡的直接專案案例中,您可以記錄分配給投資者的資金,這樣這些資金就成為投資者的個人收入,然後投資者按照公司和會計慣例將其作為資本投入進行再投資。
貝爾瑪·德米羅維奇·欽喬伊
EB-5移民律師您現有的 E-2 企業可能在投資和創造就業方面可以計入 EB-5 申請。這取決於投資金額、投資時間以及您是否可以申報迄今為止所有已投資的 EB-5 資金。
擴大業務可以符合 EB5 資格,但任何聲稱創造的就業機會都必須與 EB5 資金相關。
從他人募集的資金不計入 EB-5。
即使EB2申請被拒,你的E5應該沒問題,但不要申請身分調整。合格的律師可以分析你的案子,了解成功的可能性,而不需要你親自提交EB5申請。
伊恩·斯科特
EB-5移民律師請記住,投資必須來自您持有的新投資資金,而不是E-2公司所賺取資金的留存收益。您應該考慮成立一個新的實體,並對該實體進行投資,以這些資金僱用新員工。在這種情況下,資金可以來自E-2實體,但在轉入新的EB-5實體之前,資金應先存入您的個人銀行帳戶。如果EB-5申請被拒,應該不會影響您的E-2申請。
免責聲明:本網站上的資訊僅供一般資訊;這不是法律或財務建議。具體的法律或財務建議只能由完全了解您特定情況的所有事實和情況的持證專業人士提供。在參與 EB-5 計劃之前,您應該諮詢法律、移民和財務專家。在本網站上發布問題並不會建立律師與委託人的關係。您發布的所有問題都將向公眾公開:請勿在您的問題中包含機密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