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持有 L-1 經理簽證,聽說因為我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所以我必須說,我計劃在我的角色完成後離開美國。我真的不想回委內瑞拉,因為那裡很危險。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我繼續申請 EB-5 簽證並調整我在美國的身份嗎?我已婚,如果我無法申請,我的妻子可以代替申請 EB-5 嗎?
答覆
薩爾瓦多·皮卡塔喬
EB-5移民律師如果您已經在美國待了很長一段時間,您也許能夠產生移民意向併申請EB-5簽證。如果您想在美國適應,您需要透過 L-1 維持合法身份,因此您可能希望先續簽 L-1,以獲得另外兩年的美國合法身份。但是,請注意,律師需要仔細審查您的移民歷史和目標,以便為您制定具體計劃。這個答案是一個通用答案,僅基於我們在您的問題中掌握的有限細節。
麥可‧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師
EB-5移民律師如果您在尋求 EB-1 申請時可以保持 L-5 非移民身份,那麼您可以在 I-526 申請獲得批准後尋求調整身份。您需要更多資訊來確定您是否可以繼續保持 L-1 身份,或延長您在此的時間(管理級員工的 L 身份最多七年)。
希梅納·G·卡布雷拉
EB-5移民律師移民意圖推定不適用於 L 簽證。這意味著,在您保持 L-526 身份期間,移民簽證申請(在您的情況下為外籍企業家的 I-1 申請)可能正在等待審理。只要您擁有身份並在申請身份調整之前保持身份,您就不需要返回委內瑞拉。是的,您的妻子也可以是請願人。
茱莉亞·魯西諾娃
EB-5移民律師L-1簽證是雙重意向簽證。您應該能夠申請 EB-5 簽證,同時保持您在美國的基本 L-1 身分。強烈建議您諮詢經驗豐富的 EB-5 移民律師來評估您的案件,並建議您或您的妻子是否是作為主要投資者申請 EB-5 的最合適人選。 L-1 也能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但不像 EB-5 那樣直接獲得。您的律師應該能夠討論走這條路的成功機會。
奧莉薇亞·奧爾扎
EB-5移民律師您或您的妻子都可以申請 EB-5 簽證。只要您的 L-1 身分在您到達調整階段之前保持有效,您就應該能夠在 I-526 申請等待期間留在美國並在美國調整您的身分。 L-1 簽證是雙重意向簽證,EB-5 申請不會對您的 L-1 產生負面影響。我建議與移民律師討論您案件的具體情況。
伯納德·P·沃爾夫斯多夫
EB-5移民律師首先,您需要確保您無法透過 L-1 提交申請,因為股票所有權並不完整。其次,如果您投資了正確的金額,您的企業可能會獲得 EB-5 投資。否則,您自己或透過您的配偶投資另一個區域中心。
安博比
EB-5移民律師美國的 L-1 和 H-1B 身分持有者都可以在美國保持所謂的「雙重意圖」。這意味著,儘管您保持非移民意圖(即,在美國完成您規定的業務後打算回國),但您可以透過處理「綠卡」來申請並聲明在美國的永久居民意圖。因此,您可以在以 L-5 身分留在美國的同時申請 EB-1。希望能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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