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自韓國的使用者體驗設計師,持 H-1B 簽證在德州奧斯汀工作。我現在已經全職工作兩年了。我在社群媒體上有很多粉絲關注我的插圖和設計教程,但我並沒有從中賺錢,而是利用空閒時間做這些事情。但有一群獨立創作者聯絡我,他們想聘請我從事自由設計工作。如果我答應的話,我想確保我沒有違反 H-1B 簽證的條款。
答覆
卡爾文·庫羅什·阿扎迪,律師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一般來說,H-1B 簽證不允許其受益人(您)為申請人(H-1B 擔保人)以外的任何實體(包括您自己)就業,但也有其他選擇,例如修改 H-1B 申請或將身分更改為 O-1 簽證(假設您符合資格),透過申請代理人(Azadi Law PA 提供此服務),這允許您為多個實體工作。
雷娜塔·杜阿爾特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H-1B 簽證持有人僅被授權為贊助雇主工作並擔任批准申請中概述的特定職位。任何超出此範圍的就業,包括自由職業,均被視為未經授權。
在從事任何自由工作或額外工作之前,請諮詢移民律師,探索可能符合您目標的合法途徑或其他簽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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