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美國公民合夥經營一家在美國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成立於大約八個月前,目前擁有超過 12 名員工,公司銀行帳戶金額約 3 萬美元。我想去美國看看營商環境和發展。我最初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周。此後,我想更頻繁地拜訪該公司,也許每年 4-5 次。 EB-5 簽證適合此類商務訪問嗎?如果是這樣,是現在就申請 EB-5 比較好,還是等到我們開業幾年後才申請呢?
答覆
弗雷德里克·沃格特曼
EB-5移民律師EB-5 適用於任何有能力創造全職永久就業機會的活躍、獲利、合法企業。然而,僅僅增加投資並不符合 EB-5 的資格;它必須是資本投資,而不僅僅是留存收益。如果您只需要訪問美國檢查您的投資,並且您不打算永久居住在這裡,那麼您不需要也不應該獲得美國綠卡。在申請合法永久居留之前,您還應該諮詢國際稅務顧問,以便您了解此類申請的所有後果。
艾德貝沙拉
EB-5移民律師EB-5投資者最初可以獲得有條件的永久居留權,在此基礎上您可以不受時間限制地在美國居住,也可以在美國工作。目前,投資者申請獲得批准需要 14 個月,獲得有條件永久居留簽證還需要三個月。當美國企業承諾投資總額達到要求時,您可以提交投資者申請。
邱輝躍
EB-5移民律師根據你的描述,L-1A簽證似乎比較合適。如果您在申請時累積投資超過 5 萬美元,或者如果該地區屬於 TEA,則累計投資超過 1 萬美元,則可能可以獲得 EB-500,000 簽證。但由於 EB-5 簽證需要相對較長的處理時間,因此待處理的 EB-5 簽證可能會為您進入美國甚至訪問帶來問題。因此,需要仔細評估。
麥可‧哈里斯 (Michael A Harris),律師
EB-5移民律師您已經投資了 500,000 萬到 1 萬美元嗎?如果是這樣,那麼如果您是唯一涉及的潛在 EB-5 投資者,那麼您現在也許可以尋求 EB-5 簽證。我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想問你。其中之一是這 12 名員工是否是在您主動投資期間創建的。
伊恩·斯科特
EB-5移民律師EB-5 簽證直接投資的要求之一是您在公司中擔任關鍵管理角色。根據您的描述,我不清楚您是否需要移民簽證,因為您可以進行非移民 B 簽證允許的活動(例如參加會議、拜訪工作人員)。 EB-5 簽證是綠卡,因此意味著您是永久居民,並須遵守許多不同的要求(包括對您的全球收入納稅)和其他居住要求。我會與移民律師坐下來討論選擇。
J·布魯斯·溫曼
EB-5移民律師您可以立即申請,也可以等待;你已經創造了10多個工作崗位,所以這不會有什麼區別。 EB-5 簽證是一種移民簽證(「綠卡」),聽起來您將來可能會因不在美國實際居住而面臨問題。如果您只想短期進入美國監管業務,EB-5 可能不是您的最佳選擇。您可能會考慮 E-2,甚至繼續使用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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