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EB-5申請處理期間,我可以住在哪裡? - EB5Investors.com

在我的EB-5申請處理期間,我可以住在哪裡?

拿到臨時綠卡後,我搬到美國時,是否應該住在我的EB-5計畫所在地?還是應該住在美國其他地方?在強制性的兩年維持期內以及我的I-829申請審批期間(通常需要4-5年),我是否可以繼續居住在美國? EB-5投資者在美國是否有建議的「首選」居住地?

答覆

大衛·拉夫特

EB-5移民律師
回答於

您移民美國後,無需居住在區域中心計畫所在地。對於EB-5投資者而言,並沒有特定的首選居住地。這完全取決於個人喜好、生活方式等因素。您可以在持有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的兩年期間以及I-829申請待審期間居住在美國。事實上,如果您需要長期居住在國外,這可能會造成問題,並影響您維持永久居民身分的能力。超過一年的離境可能會被視為放棄您的有條件永久居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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